有关设区市、项目县(市)教育局及南昌师范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7)”—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赣教师字〔2017〕25号)要求,决定由南昌师范学院承办“国培计划(2017)”—江西省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由各项目县在乡村村小、“特岗计划”及新建幼儿园或幼儿园转岗任教的农村教师中选派。培训计划按省教育厅赣教师字〔2017〕25号文执行(具体参训名额分配见培训安排)。
二、培训安排
培训采用远程培训和名校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其中:1.参训教师均需参加50学时专题远程培训。2.访本省名校培训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访当地名校培训;第二阶段是集中访名校培训,即参训教师参加承训院校组织的集中访名校培训。第一段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承训院校和有关项目县教育局协商安排落实。
具体安排如下:
(一)乡村中小学教师访名校
批次 |
访名校项目 |
培训时间 |
培训 人数 |
项目县选送人数 |
第1批 |
小学语文 教师 |
2017年11月7日—13日,7日下午报到(培训前完成访本地名校3天学习) |
118 |
宜丰县14、靖安县4、广丰区29、沿山县13、万年县18、永新县21、青原区10、井冈山市9 |
第2批 |
初中语文 教师 |
2017年11月14日—20日,14日下午报到(培训前完成访本地名校3天学习) |
129 |
宜丰县11、靖安县3、广丰区30、沿山县19、万年县17、永新县25、青原区12、井冈山市12 |
第3批 |
小学数学 教师 |
2017年12月23日—30日,23日下午报到(培训前完成访本地名校3天学习) |
117 |
宜丰县13、靖安县4、广丰区30、沿山县13、万年县18、永新县21、青原区10、井冈山市8 |
(二)乡村幼儿园教师访名校
批次 |
访名校项目 |
培训时间 |
培训 人数 |
项目县选送人数 |
第1批 |
新建幼儿园教师 |
2017年11月21日—30日, 21日下午报到(培训前完成访本地名校5天学习) |
95 |
广丰区16、铅山县13、万年县15、永新县18、青原区13、井冈山市4、安福县16 |
第2批 |
转岗幼儿园教师 |
2017年12月1日—10日,1日下午报到(培训前完成访本地名校5天学习) |
94 |
广丰区16、铅山县12、万年县16、永新县18、青原区13、井冈山市4、安福县15 |
三、报到地点及联系人:
报到地点:南昌师范学院青山湖校区培训楼(学院路158号)。总台联系电话:0791-88181115。
南昌师范学院联系人:江丽,联系电话0791-83098180。电子邮箱:258236358@qq.com。任春亮,联系电话:0791-88312324。
乘车路线:从八一广场乘7路、从长途汽车站乘220路至“省肿瘤医院”站下车;南昌火车站乘231路(内线)至“学院路口”站下;南昌西站乘2号地铁至地铁大厦换乘1号地铁至青山湖大道站下。
四、培训经费
参训学员的食宿、培训、学习资料等费用由承训院校在“国培计划”专项经费中按标准安排,学员往返交通费按规定回原单位核销。
五、有关要求
1.培训计划由市、县教育局通过“培训项目和证书管理系统”逐级分解到县到校到园,由校级管理员将《参训教师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逐级上传至县、市管理员,于开班10天前发送至承训院校,并将参训学员录入系统、通知教师按时参训。承训院校按参训名单在“培训项目和证书系统”中登记学时,核发培训证书(电子版)。
2.培训采用集中培训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混合学习模式,所有学员均应参加“集中培训+网络研修”两个阶段的学习活动。承训院校和机构要结合培训对象特点和项目实施目标与要求,创新培训方式和方法,突出实践取向、能力本位。综合采取专题讲座、案例研讨、名校观摩、跟岗实践、互动交流、任务驱动、在岗研修、跟踪指导、训后回访、经验分享、成果生成与展示等培训方式与环节,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践性和实效性。
3.承训院校要严格按照已上报审核的培训方案施训。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培训班的服务保障工作。培训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教师真正学有所获。
4.各项目县、承训院校和远程机构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加强协同配合、工作对接和联络服务,确保培训项目顺利实施。其中,集中学习阶段由院校为主对接项目县;远程学习阶段由远程培训机构为主对接项目县。
本通知在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和江西教师教育网(www.jxjsjy.com)发布,可下载。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将本通知转发有关项目县教育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国培计划(2017)”—江西省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班参训人员信息表
2.“国培计划(2017)”—江西省乡村幼儿园教师访名校培训班参训人员信息表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7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