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文明办、财政局、人社局、团委,各有关高等院校:
长期以来,由于多种因素影响,我省各地农村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极其缺乏,制约了农村学生的全面发展,影响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经省领导同意,决定在2017年下学期,开展全省师范高校音体美专业大学生赴边远农村小学支教志愿服务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鼓励和引导具有音体美专长的师范类院校大学生,深入留守儿童占主体的边远农村小学支教志愿服务,是落实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教育精准扶贫的有力抓手,是强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大学生支教志愿服务可以有效缓解农村小学音体美教师紧缺状况,有效破解农村留守儿童特质问题,加强农村小学体育、美育教育,促进农村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有利于大学生深入基层、了解社会、增长才干、提升能力。
二、支教服务内容
将支教志愿服务与教育实习相结合,立足本省师范类院校在校学生,实行“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方式,从师范类院校音体美专业大学生中选派志愿者到我省留守儿童比例高的边远农村小学从事为期1个学期(半年)的支教志愿服务。
三、试点实施范围
2017年试点期间,计划从我省国家级贫困县、连片特困重点县等25个县(区)以及没有贫困县的5个设区市各推荐一个县(区),共计30个试点县。每县支持2所边远小学,招募支教志愿者180名,优先从就近的师范类高校选派。
四、受援学校申报条件
1.在校生规模在100人以上、能够发挥试点作用的边远农村小学;
2.留守儿童比例占全校学生70%左右;
3.学校无音体美专职教师;
4.能为支教志愿者提供基本的工作与生活条件;
5.能保障支教志愿者安全;
6.校长有责任心和积极性。
五、支教志愿者选派条件
1.师范类院校音体美专业大专三年级、本科大三或大四年级学生;
2.具有志愿和奉献精神,自愿报名申请;
3.好中选优,择优选派,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先;
4.身体健康。
六、政策支持
1.支教志愿服务等同于教育教学实习,在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支教志愿服务鉴定直接作为教育教学实习鉴定,且不受支教志愿服务学段的限制;
2.我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参与支教志愿服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用;
3.支教志愿服务可同时注册志愿者,累计志愿服务积分;
4.支教志愿者在支教期间可享受生活补贴,同时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鉴于今年预算已安排完毕,试点期间,支教志愿者在支教期间生活补贴以及岗前培训费等由省财政统筹安排。试点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中国人寿江西省分公司负担;
5.市、县(区)也应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相关农村小学开展音体美教育的基本保障;相关农村小学要为支教志愿服务提供必要条件,保证安全。
七、工作步骤
1.遴选受援支教学校。7月10日之前,县(区)教育局宣传发动,指导需要支教服务的农村边远小学向所在县(区)教育局提出支教服务申请,填写《2017年江西省受援支教学校申请表》。县(区)教育局根据受援学校申报条件确定两所边远农村小学作为支教学校,于7月14日之前将《2017年江西省受援支教学校一览表》报设区市教育局,设区市教育局将本辖区受援支教学校审定汇总,于7月20之前报省教育厅。
2.宣传动员和招募报名。7月15日之前,各高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教育活动,发布支教志愿者招募公告,及时将招募要求传达到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各高校组织学生报名。在报名过程中,要随时跟踪调查,及时、准确的了解报名学生的基本情况,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报名工作由学校团委组织,有意向参与报名的同学需填写《2017年江西省高校大学生支教志愿服务报名表》,7月20日之前,学校团委组织选拔审核,7月25日之前,以学校为单位将《2017年江西省高校大学生支教志愿者花名册》报省教育厅。
3.公示并签订协议。8月15日之前,省教育厅将拟选派志愿者名单在江西教育网进行公示一周(8月22日止),公示无异议后,由志愿者所在学校团委、服务单位与志愿者签订《2017年江西省高校大学生支教志愿服务协议》。
4.统一培训派遣。9月8日前,组织岗前集中培训,志愿者携《2017年江西省大学生支教志愿服务通知书》、学生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时间为一周。培训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组织统一派遣,9月8日前到达支教岗位。
八、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动员。各有关高校要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大学生及时了解支教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讲清政策,积极引导。
2.强化服务管理。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职责,加强志愿者管理和考核。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支教志愿者的安全负有监管责任。服务期满后,受援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支教志愿者服务工作作出书面鉴定,鉴定结果存入志愿者本人档案。各有关高校对志愿者要进行跟踪、督导、管理,支教志愿服务期间有涉及志愿者个人学业、毕业等相关事项,要妥善安排,做好协调,防止对志愿者本人造成影响。
3.注意总结经验。各地教育局、各有关高校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跟踪试点,搞好总结,为完善相关改革积累经验。
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社政处)联系人:严荷君,联系电话:0791-86765069、86765070(传真);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人:范文波,联系电话:86765180;邮箱:jytszc@sina.com。
附件:1.2017年江西省高校大学生支教志愿服务协议
2.2017年江西省大学生支教志愿服务通知书
3.2017年江西省大学生支教志愿服务受援支教县(区)与高校对应表
4.2017年江西省大学生支教志愿服务受援支教学校申请表
5.2017年江西省高校大学生支教志愿服务报名表
6.2017年江西省大学生支教志愿服务鉴定表
7.2017年江西省大学生支教志愿服务受援支教学校一览表
8.2017年江西省高校大学生支教志愿者花名册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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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明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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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江西省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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