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设区市、项目县(市)教育局,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2017)”—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赣教师字〔2017〕25号)安排,定于12月下旬由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办“国培计划(2017)”—江西省乡村幼儿园园长培训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选派项目县乡村幼儿园45周岁以下的,具有发展潜质的幼儿园园长。培训计划按省教育厅赣教师字〔2017〕25号文执行。
二、培训形式和内容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校园长“三段式”培训指南>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教师厅〔2017〕7号)要求,乡村幼儿园园长将采用“集中培训+影子培训+返岗实践”(以下称“三段式”)培训模式。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规划园所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保育教育、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等方面的内容。并围绕幼儿园管理工作安排参观考察、现场诊断、学员论坛等相关活动。
三、培训安排
培训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培训方式,参训教师均需参加50学时专题远程培训。线下为“三段式”培训,
第一段集中培训6天;第二段影子培训8天;第三段返岗实践50天,其中含3天的导师实践指导。
第一、二段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项目 |
培训时间 |
培训 人数 |
项目县选送人数 |
乡村幼儿园 园长培训班 |
2017年12月16日—29日(16日全天报到) |
120人 |
高新区20人、湾里区12人 瑞昌市16人、永修县20人 宜丰县25人、靖安县27人 |
四、培训具体地点及联系人:
报到和培训地点:高安市绿博生态大酒店(高安大道1802号)。
学校联系人:王罗成,联系电话:13970560740。电子邮箱:13970560740@163.com。
乘车路线:高安长途汽车站乘坐3路公交到终点站下。
五、培训经费
参训学员的食宿、培训、学习资料等费用由承训院校在“国培计划”专项经费中按标准安排,学员往返交通费按规定回原单位核销。
六、有关要求
1.培训计划由市、县教育局逐级分解到县到园,由管理员将《参训人员信息表》(见附件)逐级上传至县、市管理员,于开班10天前发送到承训院校,并通知园长按时参训。
2.承训院校和机构要结合培训对象特点和项目实施目标与要求,创新培训方式和方法,突出实践取向、能力本位,综合应用和设计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互动交流、任务驱动、问题解决、在岗研修、跟踪指导、训后回访、经验分享、成果生成与展示等培训方式与环节,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践性和实效性。
3.培训采用集中培训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混合学习模式,所有学员均应参加“集中培训+网络研修”两个阶段的学习活动。各项目县、承训院校和远程机构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加强协同配合、工作对接和联络服务,确保培训项目顺利实施。其中,集中学习阶段由院校为主对接项目县;远程学习阶段由远程培训机构为主对接项目县。
4.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请各参训园长各携带一份本园发展规划设计书以便进行班级和小组交流。
本通知在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和江西教师教育网(www.jxjsjy.com)发布,可下载。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将本通知转发有关项目县教育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国培计划(2017)”—江西省乡村幼儿园园长培训班参训人员信息表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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