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遴选公告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拟对承担2018、2019年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特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参加。
一、代理采购范围
1.本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共遴选1家.
2.中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代理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2018、2019年的非集中机构采购的其他类型政府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营业执照);
2.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登记,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提供彩色打印文件);
3.在南昌市城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自有房产证或租用房产协议);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以来连续三年的年终财务报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银行凭证);
6.具有良好商业信誉,从事政府采购活动以来不存在与供应商串通勾结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遴选资格,并且不得再参加我单位任何有关的遴选活动),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及不良行为记录且与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无法律诉讼行为的声明函,并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7.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遴选。
三、获取遴选文件时间、地点
(一)获取遴选文件起始及截止时间:2018年6月5日至6月10日9:00-16:30(北京时间)。
(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2001室。
(三)报名时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递交申请书及遴选时间、地点
(一)递交申请书截止时间:2018年6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过期递交不予受理。
(二)递交申请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2001室。
(三)遴选开始时间:2018年6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前期进行了报名,而不参加遴选活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请在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未书面通知而放弃的,不得再参加与此有关的任何遴选活动。
五、其他
(一)本次中选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如在服务期内合作良好,服务期满后,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将顺延代理协议有效期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公开遴选公告将发布于江西教育网,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关注上述网站。
(三)联系人: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梁海军,联系电话:0791-86765178。
第二章 申请须知
一、申请书编制及递交
(一)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按本遴选文件第三章“申请书格式”的要求、内容和顺序编制。
(二)申请书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每套申请书必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三)申请书正、副本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并在文件袋封贴处密封签章(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四)响应文件袋封面应按顺序标注以下内容: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名称(签名);
3.“遴选时启封”字样。
(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遴选有关的费用。
二、遴选
(一)遴选
1.3家(含)以上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成功后,于2018年6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进行公开遴选。
2.检查证件。对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的文件袋封面标注的内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名称),当场查验申请书递交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检查申请书文件袋密封情况(申请人签字确认)。文件袋未按要求签章的,视为无效申请。
4.资格性审查。由评审专家组根据本遴选文件“评分办法和标准”关于“资格评审”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评审。申请人未按“资格评审”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具备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均视为无效申请。
5.符合性审查。对申请书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申请书对遴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
6.通过评审确认合格申请文件数,对确认为不合格的申请书进行说明,同时通知申请人。
7.澄清有关问题。对申请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8.评审专家组对有效申请书进行评审,根据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得分最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预中选人,并通知所有申请人。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审专家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评议优者优先进行顺序排列。
本遴选文件的上述程序,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在遴选现场临时调整。
(二)申请书未对本遴选文件作实质性响应,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申请处理:
1.申请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授权书的。
2.申请书正本未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的。
3.申请书修改处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
4.申请书编制不符合本遴选文件要求,或字迹潦草、表达不清的。
5.提交的申请内容不真实,或超出其经营范围,或出现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本遴选文件规定的其他视为无效的情况。
(三)评分办法和标准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以申请书满足遴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列最高得分申请人为预中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评审方法。
(1)资格评审
评审内容 |
内容 |
评审依据 |
资格条件 |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 |
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登记并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
彩色打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
在南昌市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
自有房产证或租用房产协议原件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15年以来连续三年的年终财务报表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 |
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款、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银行凭证原件扫描件 |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从事政府采购活动以来不存在与供应商串通勾结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遴选资格,并且不得再参加我单位任何有关的遴选活动),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及不良行为记录且与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无法律诉讼行为的声明函,并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
书面声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
申请人必须承诺:招标代理服务费暂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赣计收费字[2003]76号文规定标准直接向项目中标人收取,国家另有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代理机构应在招标采购文件中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对象、标准或比例,否则不得发布。 |
服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
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供以上全部资格评审条款的所有证明文件,任何一项未按要求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均以无效申请处理。 |
(2)评分细则(满分100分,计分办法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审内容 |
具体内容 |
得分 |
代理实力 |
综合实力 |
公司架构(成立时间、部门设置、人员结构)、制度体系(有内部流程控制体系,聘请有律师或法律顾问)、行业声誉、社会(政府)资源整合能力等四个方面情况,每项视情况计0-3分,计满12分为止。 评分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简介(请按以上四个方面提供准确素材,否则可能影响得分。) |
12 |
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在岗人员 |
1.公司具备5名(含5名)专职人员得7分,否则不得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最高加3分。 评分依据:提供2017年以前(含2017年)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2.专职人员中每具备1名从事招标采购代理工作达2年(含2年)以上的专职人员得1分,最多得3分。 评分依据:提供专职人员简表,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及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3.拥有法律顾问得3分,且同时具有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的得6分。 评分依据:自有律师的提供律师资格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外聘律师的提供律师资格证及与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
19 |
业绩 |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江西省内政府采购代理业绩(仅限货物和服务类业绩):单笔采购预算50-200万(不含)得1分,计满5分止;200-500(不含)万元以上项目得2分,计满6分止;单笔采购预算500万元-2000万元(不含)以上项目得3分,计满9分止;单笔采购预算2000(不含)万元以上得5分。同一档次预算业绩不累计。 评分依据:业绩汇总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公告的网页截图及招标代理合同(协议)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若有出入该项得分为0,并将继续核查是否有虚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遴选资格,并且不得再参加我单位任何有关的遴选活动。(每一预算档次提供一个业绩,得分累加) |
25 |
南昌市区经营场地条件 |
1.营业场地建筑面积在500(含)平方米以上的得5分,500(不含)平方米以下300(含)平方米以上的得3分,300(不含)平方米以下150(含)平方米以上的得1分,150平方米以下不得分。 2.具备完善的录音录像设备且独立分开的开标室和评标室,有1个开标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得3分;每具有1个评标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得2分,最多得4分。 评分依据:1、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自述材料;2、提供自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用房产协议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材料中明确体现建筑面积),原件现场查验;3、1-2项均要求提供清晰照片,不提供者不得分;4、评审结束后,将组织评审小组成员对预中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营业场地进行实地考察,实际情况与申请书材料不符合的,取消预中选资格。 |
12 |
代理服务 |
承担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项目负责人(1人) |
具有从业资格且从事招标采购代理工作满2年的计3分,满3年的计6分,满4年的计9分,以此类推,计满12分为止。 评分依据:负责人简历(含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从业年限等,负责人姓名须与中选后与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中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一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代理资格)及其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原件。 |
12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1.承诺不分项目金额大小,一律承接,不承诺为无效投标。 2.承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取费,重大项目(500万及以上)双方协商取费标准,承诺得2分,不承诺为0分。 3.单项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项目,承诺单项代理费不超过7万元,并承诺:按前款标准90%收取代理费得2分;承诺按前款标准85%收取代理费得4分,承诺按前款标准80%收取代理费得6分。 |
8 |
服务承诺 |
服务态度及与项目单位沟通的及时性、主动性;招标采购文件制定的合法规范、文本简洁(必须提供招标采购文件内部审核制度及流程承诺,否则本项不得分);项目实施招标采购过程的合法合规;确保采购项目完成招标采购的时效性措施;加强投标人现场管理控制围标串标现象反商业贿赂措施;资料及时递交及配合接受监督检查提供数据材料等方面的承诺,视情况每项计0-2分,满分12分。 评分依据:申请人服务承诺书(请按以上六个方面分别提供准确承诺材料,否则可能影响得分) |
12 |
三、遴选结果公示及认定
(一)遴选结果在江西教育网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将组织评审专家,对照本遴选文件“评分办法和标准”中“南昌市区经营场地条件”的评分要素,对预中选人的营业场地条件进行实地复核,复核发现其申请书及所提供的材料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预中选人资格,由综合评分得分排在后面的其他申请人递补,同时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确定最终选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发出中选通知书。
四、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中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无正当理由未在中选通知书规定时间内与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取消中选资格。中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期可视服务质量情况延长,是否延长服务期,由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根据考核评价情况决定。考核不合格的,其委托代理资格自行中止,且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无须通知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合格的,可延长服务期,是否延长服务期由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自行决定。
(二)申请人报名并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即认为清楚并认可本遴选文件的一切内容,因此无论选定与否,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无义务向申请人解释其被选定或未被选定的原因。
(三)协议履行期间,中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义务为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提供招标采购相关的法规政策和程序咨询。协议履行期间和期满后,有义务配合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接受与受委托采购项目有关的监督检查并提供相关数据和材料,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不另行支付费用。
(四)协议履行期间,自采购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始50日内,中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按项目分类及时向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提供已完成代理任务采购项目的完整书面材料1份(按目录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1份。材料目录为:招标公告、招标采购文件、评审报告、变更公告、质疑材料、废(流)标公告、中标(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确认函、中标(成交)公告,以及其他与招标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
(五)履行代理协议期间,中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不得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以省政府采购办公室认定为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委托代理资格。
(六)履行代理协议期间,中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若存在业务能力差,服务不及时,或延误项目招标采购时间,以及违反或未能确保履行本遴选文件全部规定要求等情况的,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有权单方面终止委托代理协议,并无须通知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七)因本遴选文件中可能存有的某些内容所引起的理解歧义可能导致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所作出的不准确判断所带来的一切结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八)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无义务向落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退还申请书。
(九)本遴选文件解释权归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
第三章 申请书格式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
2018、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申请书
申 请 单 位: (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投 递 日 期:
编制说明:
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填写本申请文件时必须认真、详细、准确,申请书中所承诺的内容均为中选后双方签订协议的依据。
二、请严格按本格式编制申请书,并将申请书与有关资料装订成册,由于装订原因造成材料的散落、丢失等,责任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承担。
申请书目录(根据内容自拟)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活动的一切文件,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
本授权声明: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与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时间:
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三、本遴选文件“评分办法和标准”关于“资格评审”所要求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清单。
(一)各类凭证、证书原件由申请人带到评审现场查验,原件的复印件编入申请文件并按资格评审所要求的顺序排列装订。
(二)其他证明材料均根据资格评审要求提供,编入申请文件并按顺序排列装订。
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申请人未按“资格评审”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具备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均视为无效申请。
四、本遴选文件“评分办法和标准”所要求提供的全部材料清单。
(一)各类凭证、证书原件由申请人带到评审现场查验,原件的复印件编入申请文件并按资格评审所要求的顺序排列装订。
(二)其他证明材料均根据资格评审要求提供,编入申请文件并按顺序排列装订。
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因申请人未按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文件不全的,可能影响其评审得分,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部分表格样表(按样表制作,否则可能影响得分)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在岗人员简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从业人员培训 合格证编号 |
从事招标采购代理工作起始时间 |
是否缴纳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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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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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绩汇总表(按项目金额从小到大排列)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招标公告的网页页面电子链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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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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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担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项目负责人简历(含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从业年限等,负责人姓名须与中选后与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中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一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代理资格)及其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缴纳社保凭证(含负责人姓名)原件。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编号 |
年龄 |
职称 |
从事招标采购代理工作起始时间 |
是否缴纳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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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提供的证明其招标代理实力的其他材料。
第五章 委托代理协议基本条款
(如政府有委托代理合同的规范性文本,可按政府规范性合同文本为准签订,但本协议基本条款为最终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
乙方:
甲方将本单位2018、2019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乙方代理采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受托范围内依法、依规组织招标采购代理工作。为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经协商一致,就采购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定一名项目经办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督促乙方依法、依规执行招标采购代理事务,按时完成采购代理工作,就乙方执行代理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2.协调用户单位向乙方提供招标采购所需相关技术、服务、商务等资料和要求。
3.对乙方编制的招标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确认。
4.就委托项目的招标采购事宜提出合法、合理要求。
5.参与和监督招标采购全过程,按规定选派代表或专家参与项目评审。
6.按照乙方提供的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将可能会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
8.乙方有违反本委托协议,或超越本委托协议授权范围,或以甲方名义从事其他活动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委托协议,并依法追究乙方责任。乙方相关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及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货物、服务、工程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开展采购代理业务,确保甲方委托的采购项目合法合规、高效快速完成招标采购程序,确保招标采购质量和效益。
2.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代表乙方与甲方联系和处理采购事务,接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采购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代理任务,根据甲方要求就招标采购具体进程情况进行说明。
乙方项目负责人姓名(必须与乙方在《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申请书》所承诺的“承担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负责人”姓名一致,否则本协议无效): ,联系方式: 。
(1)项目负责人业务能力要求:熟悉政府采购法、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具有较好的制作招标采购文件能力,能熟练处理代理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熟练完成主持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
(2)项目负责人服务质量要求:工作严谨、认真,工作效率高,积极主动,密切配合甲方,依法回复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3.所代理采购项目如需采购进口货物,其进口报批手续、免税手续由乙方承担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编制、送发、解释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必须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对外公布。
5.刊登采购公告,联系和落实评审地点,申请抽取评审专家并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单个采购项目文件要求,组织评审会议,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至甲方。
6.根据甲方确认的结果,刊登中标(成交)公告,向中标(成交)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7.负责处理供应商有关采购的问题,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处理采购合同签订及执行、工程相关手续办理等问题。
8.保守采购活动秘密,不得将可能会影响采购工作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
9.在本协议委托授权范围实施相关民事行为,任何超越委托授权范围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应承担由于自身过失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0.在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始50日内,按项目分类及时向甲方提供已完成代理任务采购项目的完整书面材料1份(按目录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1份。材料目录为:招标公告、招标采购文件、评审报告、变更公告、质疑材料、废(流)标公告、中标(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确认函、中标(成交)公告,以及其他与招标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
11.协议履行期间和期满后,积极主动配合甲方接受与受委托采购项目有关的各类监督检查并提供相关数据和材料,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
12.不得将甲方委托的采购项目转包或分包,履行代理协议期间,如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以政府采购办公室认定为准),甲方有权取消其委托代理资格。
13.在代理服务过程中,若存在业务能力差,服务不及时,或延误采购项目执行采购时间的,以及违反或未能确保履行甲方遴选文件全部规定要求的其他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代理协议。
二、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作出变更,如作出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协议附件为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如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撤销,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且不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本协议应作相应的变更或终止。
三、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有违背上述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经省财政厅批准自主选择其他有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继续代理招标采购事宜,并保留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甲方如有违背本协议的行为,乙方有权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并保留向甲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相关费用
(一)乙方承担履行其代理职责所需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二)乙方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赣计收费字[2003]76号文规定标准直接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国家另有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乙方应在每个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中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对象、标准及比例,并经甲方审定,否则招标采购文件不得公开发布,由此造成项目采购时间拖延,影响甲方工作正常开展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代理协议。
五、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的订立、有效性、解释、履行、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在不违背本协议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应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二)本协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认,不构成甲方的任何格式合同。乙方已阅读协议所有条款,对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认知,完全出于真实意图签署本协议。
(三)甲方的《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2018、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文件》和乙方的《遴选申请书》所规定的内容及承诺,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记录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协议附件为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 乙方(盖章):
服务和培训中心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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