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逐步推进,在校集中用餐的学生越来越多。学生集中用餐在有利于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卫生、营养的管理,方便学生和家长的同时,也存在食品安全难以保障、财务管理不够规范、营养水平难以保证、配送企业良莠不齐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校园食品安全是国家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吃得安全、吃得健康”,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的意义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其身心健康成长状况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学校的稳定,也牵动着每一位家长的心。因此,做好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学生正处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保证丰富均衡的营养水平才能保证其健康成长。做好学生集中用餐的管理工作,对于改善和提升学生的营养水平,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确保学生有足够的精力学习科学知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有利于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校园食品安全是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责任大,任务重。做好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学校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吸引优质企业参与学生集中用餐服务,能为保证校园食品安全,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打下坚实基础。
3.有利于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学生集中用餐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家长期望值大,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社会对教育形象的评价。做好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对于抓好教育部门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办人民满意教育,树立教育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有着极其重要的积极意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以问题为导向,理清工作思路,把学生集中用餐这个人民群众最为关心、最为敏感的民生问题治理好,不断满足学生“吃得安全、吃得健康”的现实需要。
二、切实加强学生集中用餐工作的规范管理
1.坚持公益性和自愿原则。集中用餐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的原则。学校自办食堂要“非营利性”经营,抓好食堂的伙食质量,实行成本核算,搞好营养配餐。学校外包食堂和外购用餐的学校,要选择规模大、信誉好、价格优的企业参与学生集中用餐服务,并对参与企业提供的营养状况进行实时监管。中标企业要在确保学生的营养水平前提下,实行“微利性”经营。要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学生是否在校用餐的权利,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校集中用餐。
2.规范学校集中用餐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学校集中用餐财务公开制度,教职工用餐与学生用餐账目分账管理。中小学校食堂应在学校账下设立食堂科目,并按照“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单独设置食堂会计账簿,对食堂收支业务进行核算。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学生伙食费,确保学生用餐营养达标、营养均衡。
3.实行大宗食品招标采购制度。大宗食品的招投标,原则上由设区市、县(市、区)组织招投标,选定多家大宗食品定点配送单位,控制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均价,形成良性竞争,避免自选供应商带来利益输送。建立和完善食品采购台账管理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保证原料可靠、过程可控、问题可查、源头可溯、责任可究。
4.建立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进入学校食堂承包和学生用餐配送的企业,鼓励由设区市、县(市、区)教育部门牵头组织招投标。对参与招标的企业要提出相应的资质要求,外包食堂的中标企业对厨房建设必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外购用餐的中标企业对中央厨房建设必须达到A级且必须具有餐饮配送资质。要配合食监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和评估,建立校园食品安全通报制度和供餐企业“黑名单”通报制度。对严重失信、违反法律法规受过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终止合同,强制其退出与学生用餐服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5.提高学生集中用餐管理人员素质。要加强学生集中用餐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堂各项管理制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发生率。
三、建立学生集中用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学生集中用餐工作规范管理作为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管理规定,明确工作要求。要进一步明确校长是学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学校后勤管理队伍建设,充实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力量,确保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考核督导促进规范管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的考核与督导,要与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建立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学生集中用餐的规范管理。今年秋季开学,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本“通知”中的要求,省教育厅将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地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情节严重、违规违法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加强社会监督确保用餐安全。各地要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建设纳入“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资源的共享和应用,提高监管效能。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定期向家长委员会公布菜谱,建立家长委员会对供餐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探视制度,确保用餐质量和安全。
4.加强舆论宣传创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学生集中用餐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将食品安全、健康饮食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利用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活动,多途径、多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科学知识和法律常识,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各地各校有关工作推进情况请及时报省学校后勤与产业办公室。联系人:吴美平;联系电话:0791-86756169,13077901795;电子邮箱:317086871@qq.com。
江西省教育厅
2018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