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设区市教育局,家校合作试点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制度化家校合作示范县(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赣教科字〔2017〕4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调查研究 推进重大改革攻关写好江西教育“奋进之笔”的通知》(赣教办字〔2018〕10号)的精神,营造江西教育良好生态(家校社合作升级版),根据委厅2018年工作安排,定于4月28日召开推进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4月28日上午9:30-12:00
二、会议地点
江西教育发展大厦411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省教育厅研究室、基教处、师资处、督导室,省教科所、教研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2.家校合作试点县(市、区)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分管家校合作工作的副局长;
3.家校合作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县(市、区)长;
4.家校合作试点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和具体承办家校社合作工作的部门负责人
5.部分家校合作试点学校的校长。
四、会议议程
1.弋阳县、安远县、峡江县教体局介绍经验;
2.《关于公布江西省第三批制度化家校合作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赣教科字〔2017〕3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制度化家校合作示范县(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赣教科字〔2017〕4号)的专业解读;
3.委厅主要领导讲话。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地各单位于4月25日下午5: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送省教科所,联系人:刘莎莎,电话:0791-86763397,邮箱:252783234@qq.com。
2.家校合作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县(市、区)长由所在设区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参会,并统一报送参会人员名单。
附件:1.江西省第三批制度化家校合作试点县(区)名单
2.参会回执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18年4月19日
附件1
江西省第三批制度化家校合作试点县(区)名单
南昌市新建区
九江市德安县
萍乡市芦溪县
赣州市南康区
赣州市安远县
宜春市袁州区
宜春市丰城市
上饶市弋阳县
吉安市安福县
吉安市峡江县
抚州市东乡区
抚州市崇仁县
附件2
参会回执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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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此表请于4月25日下午5: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送省教科所,联系人:刘莎莎,电话:0791-86763397,邮箱:252783234@qq.com。
2.外地人员可在地中海阳光大酒店办理住宿,酒店地址:南昌市新建区丰和南大道2988号,前台电话:0791-875407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