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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餐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08-24 00:00:00
业务部门:勤办    



赣教勤字〔2018〕10号
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餐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确保儿童食品安全、解决学校食堂蔬菜供应安全问题等批示精神,有效解决学生集中用餐的突出问题,推动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联合开展全省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餐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其中:

南昌、九江、赣州、宜春、上饶、吉安、抚州市各抽查2个县(含省直管试点县市)。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市各抽查1个县。每个县(市、区)由督查组随机抽查4家中小学学校食堂(其中至少1家农村学校食堂)、1家大宗食品定点采购企业或学生集中用餐配送企业。

二、督查内容

督查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设施建设、经营管理、采购验收管理、财务管理、卫生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情况(督查重点内容详见附件1)。

三、督查程序

1.学校自查。8月25日~9月10日,各中小学校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排查开学食堂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

2.市、县(区)复查。9月11日~30日,教育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复查中要重点检查基础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偏远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幼儿园,了解真实情况,指导整改办法,解决实际困难。

3.省级督查。10月8日~10月20日,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相关设区市、县(市、区)进行实地督查。

四、督查方式

此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

五、督查安排

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由处级领导带队,具体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六、督查要求

1.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指派一名专项督查工作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络方式(见附件2)于9月20日前分别报省学校后勤与产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经营监管处。

2.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各中小学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相关文件、数据、资料要认真审核,准备齐全,以便实地督导检查时核实有关信息。

3.本次督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督查期间,督查组成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轻车简从,力戒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

4.各督查组要在10月25日前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汇总后进行全省通报。

省教育厅联系人:刘国兴;联系电话:0791-86756163;电子邮箱:282599635@qq.com。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系人:凌敏峰;联系电话:0791-88178697;电子邮箱:754878069@qq.com。

附件:1.2018年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餐工作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2.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联络员信息表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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