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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庆祝201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08-10 00:00:00
业务部门:师资处    



赣教师字〔2018〕21号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庆祝201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4个教师节,组织做好今年教师节庆祝工作,对于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9号)精神,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氛围,写好江西教育“奋进之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省教育厅将开展第八次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表彰,组织第二届“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推选活动并举行颁奖典礼,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优秀教师进入省内景区景点免门票实施办法,组织优秀乡村教师休假疗养等。各地各校也要围绕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现结合教育部通知要求,就教师节庆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重感召,广泛开展尊师活动。各地各校要认真抓好《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抓紧研制贯彻落实文件,因地制宜提出务实管用的政策举措,让政策红利最大程度惠及广大教师。要围绕教师节主题,精心部署安排,争取各方大力支持,开展形式多样、覆盖本地教育系统和本校师生的宣传庆祝活动。要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传统,将传承尊师文化贯穿活动始终,引领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将尊师敬师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展示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显著成绩,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和关心、理解、支持教师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师德,大力宣传优秀典型。各地各校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系列部署,在教师节庆活动中突出师德,大力宣传和表彰优秀师德典型,弘扬崇高师德。要联合有关部门创作推出一批让师生群众喜闻乐见、能够产生广泛影响、展现教师时代风貌的教师题材微电影、文学作品,讲好师德故事。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各种媒体,以及表彰会、报告会、专题研讨、主题讲座等多样形式,唱响师德好声音。

三、强化保障,落实各项惠师举措。各地各校要依法依规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的各项惠师举措,在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教师。要落实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优化经费投入结构,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落实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的规定,保证教师身心健康。要重点关注乡村一线教师、离退休老教师、贫困教师以及因公殉职教职工家属,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在节庆前夕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要认真做好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发放工作。

四、务实节俭,打造教师喜爱的节庆活动。各地各校要勤俭节约,隆重、简朴开展教师节各项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发动师生积极参与,让活动赢得教师普遍喜爱、赢得群众关注支持。要主动将活动安排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开展好庆祝活动。要积极将教师节的重大意义、有关活动安排及时在本地本校广泛宣传,特别要广泛宣传党委、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在推动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落地见效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举措,让广大教师切身感受到新变化,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努力让广大教师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

江西省教育厅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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