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对2018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中,缺少证明材料的申请人重新补充相关证明材料,经省教育厅复核,拟同意认定曾艳茹等67人高校教师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1月26日18:00前向省教育厅师资处反映。联系电话:0791-86765182,电子邮箱:12768162@qq.com。
附件:2018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秋季认定人员公示名单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8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