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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校政企社”合作平台铺就育人新路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05 11:14:24

 1999年,我校率先在全省高校中设立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专业,是全国首批招收该专业本科生的8所高校之一。学校多年来积极打造“校政企社”合作平台,开展专业建设联盟的探索与实践,推动全省社保专业及社保学科迅速发展,我省已经成为中部地区社会保障人才培养与科研的一方重镇。2018年,我校受邀在“第四届全国社会保障教学研讨会”上做大会主题报告,“校政企社”合作平台的探索经验得到了省外兄弟院校和国内学术界的高度认可。

坚持问题导向  构筑“校政企社”合作平台

  作为年轻的专业,江西省各高校社保专业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受到较大限制,有的高校甚至停办该专业。各高校社保专业日常教学普遍存在学生专业认同水平不高,学习兴趣偏低;教师偏重理论教学,忽视实践教学;专业教学资源相对不足,专业发展受限等主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学校社保系立足全省社保专业发展的高度,从2013年起积极整合学校内外资源,大力推进与社保相关的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的合作,逐步构筑社会保障领域的“校政企社”合作平台。2015年,我校社会保障系发起成立“江西省社会保障专业建设联盟”,为合作平台奠定了组织基础和制度保证。

  合作平台的合作机制为“需求表达→各取所需→合作共赢”,即社会保障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成员通过平台寻求设立社保专业及相关专业(方向)的高校成员提供的智力支持,委托社会保障相关方面咨询课题或合作开展相关研究课题;高校成员通过合作平台获得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成员提供的专业建设支持。合作机制的实现路径是“信息融合、资源共享、平等合作、智慧管理、反馈评价”,即合作平台四方主体的需求、资源及掌握的社会保障领域新动向等资讯,借助微信群等互联网联络平台及时发布,高校成员的智力资源与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成员所拥有的专业建设资源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支持,事后对各项合作事宜进行及时反馈、优化与改进。

 助推专业建设  探索实践成效显著

  江西省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及相关专业(方向)的高校通过“校政企社”合作平台,较好地解决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专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合作平台获得实习岗位支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各高校社保专业学生借助合作平台获得了充裕的实习岗位。如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各业务处室、经办大厅和省医疗保障局各处室常年接受该专业的实习生,部分设区市的人社部门也已成为实习实践基地。经过专业对口岗位的实习,学生可以积累一定的感性认识,对纠正专业定位偏差、激发专业学习兴趣进而提高专业认同感大有裨益。

  通过合作平台获得实践教学支持,弥补实践教学的不足。各高校社保专业借助合作平台积极联合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成员开展实践教学。其一是“走出去”,任课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带领学生赴成员单位进行现场教学;其二是“请进来”,根据培养方案的需要,邀请成员单位一线实务人员走进课堂答疑解惑。有了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成员的参与,高校社保专业得以补足实践教学短板。

  通过合作平台获得课题调研支持,提升教师的教研能力。各高校社保专业教师主持、主研的社会保障方面的课题研究也可以通过合作平台获得有力回应与支持。课题主持人、主研人可以在“线上”就课题研究选题、研究思路、实施路径等发起讨论;也可以在“线下”赴成员单位研讨,或在其协调下开展调研。教师科研中获取的有关资料、研究成果可以转化为一定的教学内容,提高课堂教学的生动性与专业深度。

  通过合作平台获得专业资源分享,推动专业的整体发展。我省社保专业发展相对弱小,专业资源有限。得益于“校政企社”合作平台,师生可以较好地共享省内外高校社保专业相关资源。同时,各高校通过多种途径邀请知名社会保障学者来赣讲学、指导专业建设,并将这些学术活动对合作平台成员开放。共享资源,有利于提高专业有限资源的利用效率,拓宽师生的专业视野,更好地引领专业教学、科研的整体发展。

实现合作共赢  构建协同育人新模式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校政企社”合作平台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成员给予高校成员专业教学和科研支持的过程,也是校政、校企、校社、校校互动的过程。高校社保专业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大量的外部资源,全省社保专业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与提升。作为该平台的首倡者和主要推动者,我校社保专业近年来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2017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排名第一,2019年入选江西省一流专业。

  社保专业“校政企社”合作平台在性质上属于“合作教育”,但有其鲜明的特点。该合作平台是“产学研合作”在社会科学领域的应用,且将合作对象扩展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其中,政府部门的角色并非是政策引导者,而是实实在在的微观参与者。这些合作对象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主体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参与主体。同时,该合作平台四方主体之间的合作不以具体期限明确的“项目”为载体,合作主体表面上“各取所需”,但事实上达到了“合作共赢”。其三,该合作平台使在校学生的专业学习得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同领域知识相补充,提高了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构建了协同育人新模式。

  2018年10月,我校就“校政企社”合作平台助推社保专业建设的江西实践情况受邀在“第四届全国社会保障教学研讨会”上做大会主题报告,探索经验得到了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及各兄弟院校的高度评价,总结该合作平台探索经验的教学论文获得中国社会保障学会教学论文一等奖。构筑“校政企社”合作平台推动社保专业建设的江西实践具有较高复制应用价值,目前贵州、辽宁等地高校纷纷以江西省社会保障专业建设联盟为典型样本加以效仿,以期构筑相似的合作平台推动当地的社保专业建设。(文/李春根   赖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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