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被授予“江西省直机关第十六届文明单位”称号
日前,江西省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省直机关第十六届文明单位的通报》,南昌航空大学获得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南昌航空大学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在文明城市创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干部职工文明建设等领域,精心组织和引导各部门联动开展内容丰富的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此次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评选,按照自愿申报、严格考核、择优推荐、综合评定的原则,经省直机关工委会议决定、省直机关文明委同意,全省共6所省属高校获此殊荣。
学校获得“省直机关第十六届江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南昌航空大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一项成果,也是各部门及全校师生勠力同心、共同奋斗的结果。学校将以此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筑牢主体责任,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各项创建活动中,全面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水平,为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文/南昌航空大学 谢强 编辑/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