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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30 12:30:39

  各高等学校:

  高校新入职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是高校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之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把高校教师入口关,提升高校新入职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2021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全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引导高校新入职教师了解教师职业特点和教育行业要求,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尽快完成角色转化,为胜任高校教书育人岗位、成长为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奠定坚实基础。

  二、培训对象

  新补充至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包括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高校博士毕业研究生)。

  全省高校思政课新入职教师由省教育厅单独组织培训,培训文件另发。

  各高校新补充的非教学系列人员是否参加岗前培训,由所在学校根据需要确定。

  三、培训内容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照教育部实施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要求,结合我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自2021年起,各校各教学点应开设以下培训课程:

  1.理论课程:主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理论性课程,强化新入职教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对高等教育、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认识和理解,坚定扎根江西红土地、服务江西高等教育发展的信心与决心。课程实施以专题报告、自学相关教材等为主。

  2.技能课程:主要学习教学仪态、教学方法、教学设计、教学评价、课程思政的意识和能力提升、教育信息技术运用等实践性课程,引导新入职教师掌握基础性的教育教学技能,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课程实施以专题报告、行动学习、示范交流、实践训练等为主,鼓励各校各教学点根据实际开展微格教学训练、多媒体课件制作训练、视频课程制作训练等。

  3.特色课程:各校根据本校新入职教师实际情况,在开展校本培训过程中,开展学校组织文化认知、教学科研管理政策解读、教师评价制度解读、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老教师指导帮扶等内容,引导新入职教师尽快完成角色转化,胜任岗位要求。

  理论课程和技能课程由各教学点组织开展,总学时不低于110学时;特色课程由各校自行开展,相关学时由各校自行确定。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和要求,各校各教学点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

  四、教学点安排

  根据历年承担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总体情况,按照“方便教师、就近就地”的原则,经研究,2021年在全省11个地市设立26个教学点(附件1)。已设教学点的高校,原则上承担本校新入职教师的岗前培训任务,并同步开展校本培训;未设教学点的高校,就近就地选择相关教学点参加培训,并自行组织校本培训。

  各教学点在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开展工作总结。省教育厅将对各教学点开展工作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下一年度的教学点。

  五、培训安排

  教学点开班前15日,各高校报送参训学员名单;2021年8月至12月,各教学点分批次组织开展培训;2021年10月至12月,根据各教学点培训进度分批次举行结业考试。

  六、学员考核

  实行结业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培训成绩。结业考试成绩占70%,平时考核成绩占30%;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同时达到各自权重的60%以上,方可认定合格。

  为保证培训质量,各教学点务必加强考勤管理,累计病、事假缺课超过30课时者、旷课超过10课时者不得参加考试,必须重新培训方可参加考试。培训期间,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将对各教学点的学员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对参加培训并综合结业考试成绩、平时考核成绩认定合格的学员,颁发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印制的《江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合格证》。

  七、经费安排

  各高校要为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培训相关费用(含培训费、教材费、考务费等)由各高校在师资培训经费中列支。

  八、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制度保障、经费保障、师资保障,为新入职教师参加培训创造良好条件。各高校要进一步做好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与教师资格认定、转正定级和职称评聘等工作的有效衔接,严格按照“先培训、后聘任;不培训、不聘任”的原则抓好落实。高校教师资格只面向高等学校拟聘任教师职务人员,暂不受理社会其他人员的申请。

  2.各高校准确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请于开班前15日发送至1270280378@qq.com;纸质版加盖学校职能部门公章后报送至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逾期未报送的高校,视为参加明年组织的培训及考试。

  3.各教学点要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和管理,优化课程设计,严格教学管理,确保培训取得实效。要面向校内外选配具有副高以上(含)职称、且无违反师德规范的主讲教师,组织授课团队集体备课,督促授课教师落实课堂纪律要求,为参训学员起好示范作用。要提高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和要求,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工作预案、学员管理、应急保障等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岗前培训工作。

  4.参训高校的培训方案(集中培训方案、校本研修方案)须在实施前15天上报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备案。各教学点准确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主讲教师信息表》(附件3),连同教学计划(注明课时及主讲教师职称),电子版请于开班前15日发送至1270280378@qq.com;纸质版加盖学校职能部门公章后报送至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教学计划需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审定后方可开展培训。各教学点培训工作结束之后,请将学员报名表、教学计划、工作总结等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报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备案。

  5.各考点的组考方案需在集中考试前一周上报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联系人: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林金霞,电话:0791-88506263,13970085202。

  附件:1.2021年度江西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教学点名单.doc

  2.2021年度江西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doc

​  3.2021年度江西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主讲教师信息表.doc

  江西省教育厅

  2021年6月30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   稿源:高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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