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字〔2006〕85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关于2006年江西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函[2006]68号),各高校积极申报,我厅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经现场考察、终审评议、初选名单公示,确定南昌航空工业学院的大学物理实验中心等22个实验中心为第二批江西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见附件)。
开展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是《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高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各高等学校要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评审为契机,加大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力度,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和实验室管理,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水平。
评上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高校必须安排专款用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后续建设。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要不断增强自身实力,探索实验教学改革新思路,改进实验教学体系、内容和方法,凝炼优秀教学成果,建设优质教学资源。要积极开展交流和培训活动,做好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工作,开放实验教学网站,充分发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示范辐射作用。
附件: 第二批示范中心名单
二00六年十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