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宣传工作的意见
教育宣传工作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积极做好舆论宣传,教育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当前,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江西在新起点上的新跨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我省教育事业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对于营造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推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塑造江西教育新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教育宣传工作当作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
1、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宣传工作的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的教育宣传工作,是大力宣传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深入实施科教兴赣和人才强省战略的需要;是营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工作,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需要;是宣传马克思主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也是转变行政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推进教育政务公开的需要。因此,要把教育宣传工作当作一项战略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按照党的宣传思想工作要求,积极有效地运用舆论工具,充分发挥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不断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政策部署和教育改革发展事业取得的新成就、新进展。要高度重视对教育热点问题的引导,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完善宣传机制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
2、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已成立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全省教育系统特别是委厅宣传工作,研究制订教育宣传工作的整体规划,就教育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各地、各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
3、要进一步提高教育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积极扩大教育宣传的覆盖面,丰富教育宣传的内容,不断改进教育宣传手段,创新教育宣传形式,不断增强教育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针对教育宣传工作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等特点,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努力使教育宣传工作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适应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要求。
4、要充分依靠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推进教育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加强与教育部、省委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对教育宣传工作的支持和指导;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及时通报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及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积极争取媒体对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要进一步加强与各地教育部门和各高校的联系,对教育宣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建立与各地各高校相互协调、运转高效的教育宣传工作联动机制。
二、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积极主动地做好教育宣传工作
5、要把教育宣传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规划和安排。各市教育局,各高校,委厅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教育宣传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要职责,做到将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规划、部署,一起抓好落实,以宣传工作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
6、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教育宣传工作重点。要通盘规划年度、月度教育重点工作的宣传,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当前重点要加强新闻发布、先进典型宣传、教育政策解读、舆情分析引导和对外宣传工作。
(1)要加强新闻发布工作。新闻发布会是影响较大、覆盖面较广、受众较多、效果较好的宣传形式。各部门要把做好新闻发布会工作作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积极提供政策支持与组织保障。
(2)要突出抓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学习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经验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教育宣传的重点工作,也是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具体体现。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出一批优秀师生典型和先进经验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3)要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准确地对教育改革与发展中一系列重大决策进行政策解读,有利于增强教育工作透明度,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有利于教育工作的顺利推进。要在制定重要政策前,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取得理解和支持;要在发布重要文件时,对文件内容进行全面准确解读;要在召开重要会议前,制定详细可行的宣传计划,积极做好会前、会中、会后宣传报道。
(4)要做好舆情分析引导工作。要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社会舆论对教育改革与发展各项工作的反映,并对各种反映及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聘请专家学者,围绕教育重点工作或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撰写重点理论文章或时事评论并在重要媒体发表。
(5)要认真做好教育对外宣传工作。要充分认识对外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贴近受众对全省教育信息的需求,针对受众的思维习惯,不断丰富教育对外宣传的内容,拓展教育对外宣传的渠道,提高教育对外宣传的水平。要紧紧围绕教育工作大局,全面客观地介绍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努力掌握教育对外宣传的主动权,把教育对外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7、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做好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见面会,组织新闻采访团,提供新闻通稿、新闻背景材料,接受记者采访,提供采访线索,回答网民提问等有效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新闻宣传的整体效应。
8、要加大教育电视新闻报道力度。要充分发挥江西教育电视台在教育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教育电视新闻报道工作。各市教育局、各高校要加强记者(通讯员站)的管理,及时报送教育新闻信息。委厅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要及时将出台的重要文件、举办的重要活动或会议情况,告知江西教育电视台安排报道。
9、要切实加强网络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要积极协调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教育网站,充分发挥江西教育网站在网络教育新闻宣传中的主导作用,加大教育新闻宣传力度。要及时跟踪、分析网络教育舆情,建设一支网上评论员队伍,通过上帖、跟帖、发表高水平评论文章、专家访谈等形式,加强网上正面舆论引导。要针对网上负面和不实报道,及时澄清并协调有关网站删除,努力掌握网络教育新闻宣传的主动权。 三、明确职责,健全制度,扎实有效地做好教育宣传工作
10、要进一步明确教育宣传工作的职责。委厅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要求,明确各自的任务分工。委厅宣传部(社政处)负责教育宣传工作要点、策划和规章制度的制定,负责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沟通,负责教育宣传工作队伍的建设,负责教育宣传信息的收集和舆情的分析等;委厅办公室负责教育宣传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领导邀请和活动安排,负责对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信息报送工作,负责与市教育局教育信息宣传的沟通、协调与联络;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教育对外宣传工作;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江西教育网和教育网络宣传工作;江西教育电视台负责教育电视宣传工作,并指导各市记者站和高校通讯员站的教育宣传工作;江西教育期刊社负责《江西教育》等教育刊物的宣传教育工作。委厅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委宣传部、厅社政处)是委厅教育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委厅教育宣传工作。各市教育局,各高校,委厅各部门和直属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委厅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沟通,积极支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教育宣传工作。
11、要严格执行委厅教育宣传活动管理制度。凡属委厅重大教育宣传活动,需经委厅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委厅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落实,委厅各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委厅各部门具有一定影响的政策、会议和重点活动需要宣传报道时,宣传内容和活动安排均需部门负责人审核和委厅分管领导审定,提前告知委厅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电视新闻的审核工作,按照委厅领导批准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出席有关教育会议及活动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执行。
12、要严格执行新闻稿件把关制度。对中央领导同志出席的会议、活动、发表的讲话及相关内容进行报道时,应以新华社通稿为准;对教育部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出席的活动进行报道时,新闻稿须经相关委厅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对委厅领导出席的活动进行报道时,新闻稿件须经相关委厅领导或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审核;对委厅各部门组织的会议活动进行报道时,新闻稿由各部门负责人审定。
13、要严格执行机关公务员接受记者采访制度。涉及委厅重大政策、事件的新闻采访,原则上安排委厅领导参与;委厅各部门教育工作的新闻采访,原则上安排部门负责人参与;机关其他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经组织安排方可接受记者采访。经同意安排的采访,要严格按照已出台的政策回答问题,对尚未出台的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
14、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工作队伍建设。各市教育局,各高校,委厅各部门和直属单位都应至少明确一名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干部作为教育宣传信息员。其主要职责为收集、撰写和上报本单位教育宣传报道。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新闻宣传知识的学习、研究和培训,不断提高新闻宣传的质量和水平。要把教育宣传工作列入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
15、要建立年度优秀教育新闻及优秀教育宣传人员评选和表彰制度。鼓励和表彰在教育新闻宣传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新闻工作者,进一步调动其关心教育事业、参与教育新闻宣传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有力的舆论支持,更好地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
16、要严谨细致地将教育宣传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把经常分析研究教育宣传工作形势作为一项工作任务,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精心抓好宣传各工作环节的落实,特别要严格把握新闻宣传的尺度,合理选择新闻宣传时机、方式,全面准确地表达宣传主题和内容,确保教育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委厅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要按照以上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不断开创教育宣传工作的新局面。各单位确定的教育宣传信息员名单,请于3月20日前报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