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计字〔2007〕52号
关于报送中央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执行情况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有关省属项目学校:
为全面了解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实训基地项目)进展情况,系统总结各地实训基地建设先进经验,及时发现项目建设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和改进项目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教育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报送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教财司函〔2007〕59号),决定对2004-2006年中央职教实训基地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调查。为做好本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立即组织力量,对你市(校)所有2004-2006年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按要求填报有关调查表格(附后),并报送实训基地项目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有关表格数据要真实准确,调查报告内容要详实、有针对性。调查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实训基地项目的总体执行情况:分年度中央及地方实训基地项目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2004-2005年度实训基地设备的采购、运行及使用情况;2006年度实训基地设备采购的进展情况等。
2.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的做法、经验、取得的成绩及对人才培养的效果。
3.实训基地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4.对今后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对《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奖励评审试行标准》的修改意见,以及“十一五”期间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间,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紧缺人才专业的建议。
二、请你们认真填报《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附表1)和《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设备采购与使用情况表》(附表2)。全省所有2004-2006年中央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都需按专业项目填报附表1、2。各设区市教育局应认真审核各校所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同时,根据各校填报的附表1、2数据汇总填报附表3,并保证附表3数据与各项目学校填报的附表1、2数据相吻合。此外,为更科学地规划今后实训基地建设工作,请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情况,认真填写附表4,提出本地区今后实训基地建设的建议专业。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认真总结职教实训基地建设的成绩、经验和存在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财务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项目院校要落实专人认真填报相关报表。省教育厅、财政厅将把各地实训基地建设的成效和调查工作开展的认真程度作为确定2007年度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评审的依据之一。
四、请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和省属项目学校于4月10日前将实训基地项目执行情况调查报告、各学校附表1、2原稿及附表3、4书面报送省教育厅计财处、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本到zqgdragon@163.com。
五、本通知所有文字资料及表格可登录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或江西职业教育信息网(www.jxzcj.cn)下载。联系人:周其国(教育厅计财处,0791-6223515);严国文(财政厅教科文处,0791-7287631)。
附表:
1.附表一
2、附表二
3、附表三
4、附表四
5、附表五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职业教育 实训基地 执行情况 通知
抄送:有关项目县教育局、财政局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7年4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