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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7-03-29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

2007年,我省继续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开展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是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是构建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建立学习型社会的迫切需要,对提高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质量,有着重要作用。远程教育资源优秀丰富,培训费用低,教师培训不离岗,可以有效提高培训质量、缓解工学矛盾。我省远程培训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一线教师普遍欢迎。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努力创新。要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成果开展远程培训,要将远程培训与校本培训紧密结合起来,融学习、研讨、实践为一体,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增加教师远程上网培训人数,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二、采取措施,切实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1、做好培训计划,落实责任。远程培训参训人数多,工作量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做好安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特别是培训机构要配齐配足管理、教学、网上辅导等各方面人员,明确任务。学校要将教师远程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发挥校级继续教育工作小组的作用,把远程培训与校本研修有机结合起来,使远程培训真正成为校本研修的平台。

2、加强培训管理和指导。为保证培训更加有序规范,加强培训指导,省教育厅将组织编印《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手册》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管理制度手册》,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和参训教师认真学习,保证培训有条不紊。江西省远程培训中心将组建远程培训辅导教师团,帮助教师解决培训中的各种问题。

对不能上网学习的教师,各市、县(区)培训机构要切实组织好上门辅导工作,督促参训教师严格按照要求完成集体辅导、自学、校本研修三个环节的培训,认真撰写学习笔记。确保培训不走过场。

3、加强培训检查和考核,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远程培训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教师培训的内容、形式、学时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继续教育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教师字[2005]38号)要求进行登记和验印。

三、落实经费,努力减轻农村教师经济负担

做好教师培训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地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师培训经费的保障机制,以及政府、学校和教师个人培训成本分担机制。各市、县(区)教育局要设立中小学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加大培训经费投入,保证培训的顺利实施。要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5号)农村(含县镇)中小学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的规定,保证培训经费落实到位。2007年远程培训根据《关于核定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赣发改收费字[2005]1594号)精神,全年培训收费每人60元。努力减轻农村教师经济负担,2007年农村(含县镇)中小学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每人60元培训经费,由学校在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中统一支付。有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者:远程培训考核不合格、教育教学工作中违反《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培训经费由教师本人支付。

附件:2007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安排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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