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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7-02-25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

《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大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现就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我省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安排

1、努力推进历史性转变 全面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光盘资料)

报告人:国家环保总局局长 周生贤

2、谈谈我国的安全生产问题(光盘资料)

报告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李毅中

3、关于我国当前的能源形势与“十一五”能源发展(光盘资料)

报告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马凯

4、构建和谐社会:国外做法与启示

5、江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宣讲

6、国际热点问题剖析

各高校可结合本校实际对上述教学内容进行调整。6个专题的教学参考资料将在《形势与政策教学参考资料》上刊发,供各高校教师参考使用。此资料的电子版及课件可在网上下载,网址为:www.jxdszy.com,中心联系人:郑霞,电话:0791-8304432,手机:13576064673。

二、有关要求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社政[2004]13号和赣教社政字[2005]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把《形势与政策》课列入必修课,严格落实“按平均每学期16周,每周1学时计算。本科四年期间的学习,计2个学分;专科期间的学习,计1个学分”,对该课程进行规范化与制度化的建设。要按相关要求,把教育部委托中宣部编写的《时事报告大学生版》作为《形势与政策》课的辅导材料,认真做好征订使用。省教育厅将于2007年上半年对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全省高校思政课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

各高校加强和改进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的新经验、新做法,以及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省教育厅社政处,联系电话:0791-6212395,邮编:330046

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

二00七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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