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字〔2007〕45号
各高等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颁布实施后,各高等学校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各高校依法、规范、科学管理。但是,高校学生学风考风问题仍很突出,利用通讯工具作弊以及请人替考、替他人考试现象严重;部分高校违规招生办学,存在学籍学历隐患问题,将影响到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甚至社会的稳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严峻的形势,务必予以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为此,我厅定于2007年5月29日在南昌市召开全省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全国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2、研究、交流学生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落实;
3、如何加强学风、考风建设和规范招生、学籍管理工作;
4、布署2007年全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二、参加会议对象:各高校教务处、学工处、招就处、成教院(处、部)负责人各1名。
三、会议报到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2007年5月28日下午
2、地点:江西饭店
请各高校务必于2007年5月25日以前将参加会议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我厅高教处。
联系人:梁红云 联系电话:0791-8609844
手 机:13803512749 传 真:0791-8627613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