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体艺字〔2007〕12号
各大中专院校:
为适应国家高等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发展的需要,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对2002年制订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重新修订的《大纲》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认真学习贯彻新《大纲》的要求,并按照新《大纲》规定的内容,认真做好学生军事技能训练与军事理论课的教学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时间、内容和要求的落实。
附件:教育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通知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