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字[2007]47号
各普通高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教高〔2007〕10号,附件1)和《关于2007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70号)精神,2007年我厅继续开展江西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精神,推进我省高校实验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我厅决定对江西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总量、建设范围等进行调整,继续在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开展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和评审工作,2007-2009年每年建设20个,计划到2010年建设100个左右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07年,江西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评审工作在物理、化学化工、生物、电子电气信息、机械、力学、计算机等33个学科类别(见附件1)全面启动,包括公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学科大类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专业实验教学中心和综合性实验教学中心等不同类型的实验教学中心。实行限额申报,各高校申报数一般不超过2个(其中南昌大学申报数不超过4个,江西蓝天学院、南昌理工学院申报数不超过1个)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2007年江西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和相关支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江西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制成word文件(office2003版本)1个。
2、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视频文件。其中应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各实验室设备与环境的全貌。视频文件制成不超过20分钟的ASF或WMV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
3、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文件目录及所有文件制成1个PDF文件。
4、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包括特色实验项目、实验课程等。案例不超过3个,每个案例分别制成不超过15分钟的ASF或WMV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并将视频案例简介制成1个PDF文件。
5、典型自编教材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教材目录及所有教材制成1个PDF文件。
6、典型多媒体课件及其简介。课件要求可在浏览器环境播放,课件简介制成1个PDF文件。
7、其它材料。
以上1-7项制成CD-R(650M/720M)光盘,光盘数不超过2张。要求光盘中各项电子文件分目录存放。
电子文件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_实验教学中心类别代码_电子文件目录名_序号。学校代码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 http://www.stats.edu.cn)查询;实验教学中心类别代码为:物理类1、化学化工类2、生物类3、电子电气信息类4、机械类5……其它类33;申报材料的1-7项电子文件目录名依次为:a、b、c、d、e、f、g;序号从1开始,第4、6项电子文件中的简介文件序号为0。例如:南昌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第2个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应命名为:10403_1_d_2.asf。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各高校在2006年6月15日之前将《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申报材料光盘一份报送我厅高教处。
四、评审工作
本次评审采用网上审阅、现场考察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家网上审阅包括网上审看申报材料和访问实验教学中心网站。各申报学校应保证实验教学中心网站开通运转,以确保专家正常访问。
各高校一定要按照《江西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标准》(附件3)的要求准备材料,并按序号整理好,现场考察时专家组将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评分。现场考察时间为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2007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
2007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评审工作在物理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类、电子电气信息类、力学类、机械类、计算机类、材料类、地学类、植物类、动物类、医学基础类、药学类、经济管理类、传媒类、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等16个类别中开展。已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高校可从现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南昌大学可推荐2个,其他高校可推荐1个,也可不推荐。推荐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高校请填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附件4),其它材料要求与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要求完全一致,报教育部的材料包括《申请书》和申报材料光盘一式四份。我厅将综合考虑2007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结果后择优上报教育部。
为便于申报工作的开展,请各校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包括:单位、姓名、部门、职务、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于2007年5月31日前发至
kjc@jxgj.com。
联系人:彭宏博 联系电话:0791-6227564
传真:0791-6225534 Email:kjc@jxgj.com
本通知和相关材料可到江西教育网/高等教育/教学管理栏下载,网址为:
www.jxedu.gov.cn。
各高职(高专)院校要高度重视实验(实训)教学环节,突出实践能力培养,可参照《江西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标准》,对本校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先行建设,省教育厅将在适当时候开展高职(高专)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评审建设工作。
附件1:
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附件2:
江西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
附件3:
江西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标准
附件4: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