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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2007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试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7-11-19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江西省2007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试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07]11号)的精神,全省组织开展了中小学教师2007年远程全员(岗位)培训,为检查教师学习情况,经商得省人事厅职称处同意,省教育厅会同省人事厅职称部门组织全省2007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已报名参加2007年远程岗位培训,并按要求完成各环节学习任务的中小学教师均需参加12月份的考试。

二、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分为网上考试和笔试两种形式。上网学习的教师采取网上考试方式,没条件上网的教师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笔试全省统一命题。

三、考试安排

(一)网上考试

凡学完培训计划规定的两门课程,网上学习时间达到60小时的教师即可参加网上考试。

考试科目:《课堂教学》与《教师成长》合卷为试卷一;《学生学习》与《教师成长》合卷为试卷二;《课堂教学》与《学生学习》合卷为试卷三;《学前教育学》与《现代幼儿教育研究》合卷为试卷四。参训教师选一即可。

网上考试时间:12月1-30日,考场时间120分钟。补考时间:2008年1月1-10日。

考试程序:1、预约考试时间。从11月20日起,参训教师可从网上预约考试时间,为避免上网拥堵,各设区市考试时段划分:赣州市12月1-6日;吉安、鹰潭、景德镇市12月7-11日; 宜春、萍乡、新余为12月12-16日;南昌市12月17-23日; 上饶、九江、抚州市12月24-30日。

2、参加考试。参训教师应在预约的考试时间内,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的学习中心页面,进入考试栏目,填入相关信息,根据各自所学课程选定考试试卷,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办法认真完成考试。若考试时间错过,则需预约补考时间。

3、综合评定成绩。“全国继教网”的考试系统将根据教师在线学习时间、参加讨论次数、提交作业情况和网上考试情况综合评定每一位教师年度继续教育考试成绩。

(二)笔试

不能上网的教师,通过光盘播放、自学,完成培训的集中辅导、撰写读书笔记、校本研修等学习任务,可参加全省统一的笔试。

考试科目:两门课程合卷,《课堂教学》与《教师成长》为试卷一,《学生学习》与《教师成长》为试卷二。

笔试时间:2007年12月23日,考场时间120分钟。地点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考试组织:考点、考场设置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按照要求统一安排。各考点设主考1人,由考点所在学校主要领导担任。每个考场安排学员30人、配备监考人员2人。严格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各考场监考人员,应在开考前认真向学员宣读《考场规则》(见附件一),认真填写考场记录,特别是缺考、替考、违纪人员的姓名、考号。市、县(区)教育局要选派巡视员,负责检查、督促考点、考场纪律的执行情况。

请各设区市根据各县(市、区)选课情况确定试卷类型,统计数量,填写《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试笔试试卷征订单》(见附件二) 于2007年12月1日前报“省远程培训中心”(电子邮址lxiaochun1112@126.com),征订单可以设区市为单位填写。

领取试卷时间:2007年12月18日至19日,联系人:李小春,联系电话:0791—8312324,地址:南昌市学院路158号,江西教育学院内。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做好保管和保密工作。

成绩评定:考试成绩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由教师任职学校校长给出,依据是教师自学情况、参加校本教研情况、参加集中辅导情况、读书笔记情况;第二部分由阅卷教师给出。最终成绩由培训机构按规定比例综合评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中小学教师2007的继续教育考试成绩(指综合评定后的成绩)由培训机构登入《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年度继续教育情况验印。

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是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一个部分,远程培训考试作为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的专业科目,其成绩将载入全省统一印制的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以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请各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机构和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无故不参加教师继续教育或未达到规定学分者,教育、人事部门将缓聘或解聘其教师职务。

附件:

一、考场规则

二、2007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试笔试试卷征订单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一:

考 场 规 则

1、参考教师在开考前10分钟,凭身份证、《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入场,对号入座。并将两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查对。

2、迟到15分钟不准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3、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设备。已经携带的要由监考人员保管。

4、对试题有疑问时,应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涉及试题内容。

5、保持考场安静,不准随便讲话,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冒名顶替,不准吸烟。交卷后应离开考场。

6、参考教师必须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

7、除主考、监考和巡视人员外,未经批准的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违反考场规则不听劝告者,考试判零分。

附件二:

2007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试

笔试试卷征订单

设区市(公章): 县(市、区):

课 程

试卷袋数

30份袋

10份袋

5份袋

合计(份)

试卷一(教师成长与课堂教学)

试卷二(教师成长与学生学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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