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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8-01-04 00:00:00
业务部门:人事处    



关于办理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为做好2007年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工作,请各校根据《关于李晓宾等453位同志具备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赣教人字[2007]44号)中的名单、2007年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见附件1)、证书式样(见附件2),打印好资格证书,于2008年1月14日至18日送省教育厅人事处审核后加盖公章,逾期请于下一年度职称资格证书办理时补办。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07年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下载

附件二:证书样式

江西省教育厅人事处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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