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学位办〔2008〕1号
各有关高校:
2008年上半年成人(自学考试)本科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定于
2008年4月12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学位办)组织领导,江西省成人(自学考试)本科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办)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办挂靠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具体考务工作由省学位办委托各考点学校负责,实行考点委托责任制和主考负责制。省学位办将对考点学校继续实行驻点巡考制度。
考试期间,各考点主考、副主考必须在考点现场,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报名工作
(一)考生资格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是申请学士学位的成人本科在校学生(含自学考试本科学生),不得跨培养单位报名。各培养单位须对考生报名资格严格审查。
(二)报名办法
考生向所在培养单位(自考部门)报名,由培养单位(自考部门)集中向所在考点报名。
各考点高校于
3月13日—14日向考试办集体报名并报送集体报名单、考生资格审查表、考生准考证(附件一、三、四),另将考生名册(附件二)以Excel形式发至电子邮箱lsz112266@126.com。
(三)报名考试费用
1、考生的报名费用由各考点负责收取,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计收费字[2002]1259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位考生收取报名考试费40元。
2、各考点汇总后,通过转帐方式将款项交南昌工程学院财务处(开户银行:南昌市建行洪都支行北京东路分理处;帐号:36001050720050001678,收款单位:南昌工程学院),并在集体报名时将缴款单据复印件交考试办备案。如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转帐的单位,可在集体报名的最后一天现场交费。
3、省学位办将根据规定向有关学校拨付报名费和考务费(含监考费、巡考费等)。
三、考试工作
(一)考试语种
本次考试的语种为英语。考试试题分英语专业和非英语专业两类 (均含听力内容)。
(二)考试时间
2008年4月12日(星期六),上午9时-11时。
(三)考点安排
本次考试,南昌市设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医学院、江西中医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等6个考点,赣州市考点设江西理工大学考点,在其他每个设区市的本科高校各设一个考点。江西师范大学考点承担本校和南昌航空大学、南昌工程学院、蓝天学院及外省高校在赣函授站等单位考生考试;江西科技师范学院考点承担本院和江西农业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南昌理工学院等单位考生考试;江西理工大学考点承担本校和赣南医学院、赣南师范学院等高校考生考试。考生须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不得跨点搭考。
省外考生人数较少的,原则上不设考点;鼓励考生参加当地的学位外语考试,我办将尽力予以协助与支持。学校在省外函授站报名考生较多的(一般在该省应超过3个标准考场或100人以上),经书面报省政府学位办同意,可在该省设置一个考点。
(四)成绩认定
成人(自学考试)本科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的合格标准为:总分≥60分,且主观题:非英语专业考生≥6分,英语专业考生≥15分。各学校务必将此要求通知到每一位考生。
四、其他事项
(一)制作准考证
各考点学校按附件四格式制作准考证,在考生准考证上填写培养单位名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号和考试地点等有关内容,并贴好考生照片。考生准考证号由考点学校统一编排,具体格式为:××08×××××,前二位为考点学校代码;三至四位为“
08”;第五位为考生类型;第六、七位为考场编号;第八、九位为座位号。
各考点学校代码:南昌大学01、江西师范大学02、江西财经大学03、南昌大学医学院04、江西中医学院05、江西理工大学06、东华理工大学07、景德镇陶瓷学院08、江西科技师范学院09、宜春学院10、井冈山大学11、九江学院12、上饶师范学院13。
考生类型代码:非英语专业1、英语专业2。
(二)制作考试秩序册
各考点于
4月3日前将主考、副主考、考务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办公电话)、考场平面示意图
等材料发送至lsz112266@126.com;并于
4月9日参加考前工作会议时上交加盖教务处公章的考点考试秩序册。
(三)抓好考前教育
各考点须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下发的《江西省成人(自学考试)本科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管理规则(试行)》(赣学位办〔2001〕14号)文件和《主考工作手册》、《监考工作手册》、《偶发事件处理办法(暂行)》等有关材料,抓好考前教育工作。一是要加强对考务人员的纪律教育,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心;二是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考务人员业务能力,减少工作失误。
(四)规范违纪处罚程序
发现违纪作弊考生,应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当场写出违纪作弊情况的书面说明,保留违纪作弊的原始证据,做好记录,开具《违纪作弊处罚告知书》并及时送达给违纪作弊考生;考试结束后,及时填报《违纪作弊人员名单汇总表》,连同原始材料与答题纸(卡)等一并上报考试办,并在一周内将电子版发至
lsz112266@126.com。
(五)考试办地点:北京西路473号江西师范大学老物理楼四楼研究生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120606、8696581,联系人:李淑真、黄清萍、时洪洋。
附件:
一、集体报名表
二、考生名册
三、考生资格审查表
四、准考证格式
五、考试日程安排表
六、违纪作弊人员汇总表
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