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江西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8-03-20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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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江西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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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教社政函[2008]10号
关于启动江西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
研修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
为加强我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增强辅导员的综合素质,提高辅导员工作水平,根据《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赣教社政字[2006]38号)和2008年委厅工作安排,经委厅领导同意,决定启动江西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规划
根据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现状和培训任务,依托有关高校,建立2个省级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基地主要负责全省高校辅导员的上岗培训、日常培训和高级研修,并承担部分辅导员学位进修教学工作。在省级基地的基础上,申报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
二、基地申报条件
申报基地的高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能够充分认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措施;
(2)学校有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领导机构,配有专职管理人员,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
(3)学校在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方面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能够在高校中起到示范作用;
(4)学校有对辅导员进行培训和研修的学科依托,原则上要有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博士点硕士点;
(5)有一支稳定的、业务水平较高的从事辅导员队伍培训工作的师资队伍,能够承担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就业指导、心理健康等方面培训任务;
(6)学校对基地建设要有相应的政策支持和配套措施,特别是经费投入方面,主要由学校投入,每年专用经费一般不得少于15万元(申报教育部基地的不得少于30万元)。
三、基地申报程序
凡拟申报基地的高校,对照申报条件,于3月25日前向省教育厅正式提交申报基地的请示和论证材料(一般不得少于3000字,同时提供电子版),联系人:戴乐旺,电话:0791—6214074,Email:lewang8@sina.com。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对申报的基地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后,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基地,确定为江西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
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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