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体艺字〔2008〕5号
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大学生提高审美素养,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示我省高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2007]17号)和《关于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有关事项的通知》(教体艺厅[2008]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江西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全省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现将《江西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和《江西省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参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高校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和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艺术展演和科研论文报告活动,使活动成为“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推进文化创新、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重要途径,成为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的有效手段,引导他们提升人生境界,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自觉担负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神圣使命。
各高校要根据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和科研论文报告会的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订活动实施方案,紧扣主题,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高校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确保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和科研论文报告会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一、江西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二、江西省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参评方案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一:
江西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江西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展现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面向全体大学生,立足于提高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省高等学校艺术教育丰硕成果,营造健康高雅和谐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主题与内容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以“我和祖国”为主题。活动内容应围绕主题,热情歌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理想追求,表现大学生为我国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发努力的远大抱负,展示大学生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艺术展演活动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活动项目与形式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分艺术表演、艺术作品、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四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设计、雕塑(陶艺)、DV作品;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作品。
四、参加对象与分组
(一)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高校的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在读研究生。参加对象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普通高校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院校、师范院校艺术专业、普通高校艺术专业的学生。
(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展的参加对象为各高校党政校级领导干部。
五、作品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
大合唱:含指挥、伴奏不超过42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重唱:含伴奏不超过5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独唱:可有伴奏1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2、器乐(包括管弦乐、管乐、弦乐、民乐等)
合奏:含指挥不超过65人,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奏:含指挥不超过11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重奏:不超过4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
群舞:不超过36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三人舞、双人舞、独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戏剧
短剧、歌舞剧、小品等均不超过8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2、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独照、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尺寸均为14吋。
4、工艺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尺寸不超过对开,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5、雕塑、陶艺: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6、DV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三)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
书法、篆刻作品的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摄影作品包括独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吋。凡经过暗房特技处理、电脑制作,改变原像面貌的作品,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的名称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请在作品背面注明,创作说明可附另纸。
各校(院)长书画摄影作品报送总数不限,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
(四)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艺术表演类每个节目的演出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本校专业组的学生不得参加普通组的演出)。
2、各校上报的参赛节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四类,每类分别报2个节目。设有艺术院(系)的高校,每校推荐2个队参赛(即甲组、乙组)。
3、艺术作品类按规定尺寸上报,本科院校每校上报30幅(件),其中专业组10幅(件),专科院校每校上报15幅(件),其中专业组5幅(件)。
4、艺术作品需在作品背面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横×竖×深)、创作时间,也可附另纸注明。版面作品须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5、艺术作品原则上退还作者,但上报教育部的作品不予退还,且教育部有权对获奖节目和作品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出版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参加单位和作者享有署名权。
六、时间安排
(一)2008年3月—2008年8月,各高校应以院、系为单位,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如:组织艺术讲座、观看文艺演出、聆听音乐会等。要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目标。各高校在院、系开展活动的基础上,举办学校艺术展演,并评选学校优秀节目和作品,上报江西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二)2008年9月10 日前,各高校将参赛的节目、作品以及本校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总结、简报等材料报省组委会办公室。
(三)2008年9月下旬在各校推荐优秀节目基础上,举办全省高校艺术汇演、优秀作品展览、交流研讨等活动,评选出优秀节目、作品和论文参加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和论文评选。
七、奖项及评奖要求
(一)优秀节目奖:以子项目设奖,分设一、二、三等奖。
(二)优秀作品奖:以子项目设奖,分设一、二、三等奖。
(三)优秀创作奖:在专为本届艺术展演活动而创作的优秀作品中评选。
(四)优秀指导教师奖:获一、二、三等奖节目、作品的指导教师。
(五)优秀组织奖:按学校总数30%进行评选。
八、主办单位与组织工作
主办单位:江西省教育厅
成立江西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主 任委员:虞国庆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副主任委员:郭奕珊 省教育厅副厅长
宋雷鸣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成 员:曹连平 刘润保 聂 威
汪立夏 侯铁军
各普通高校分管领导为组委会成员。
组委会下设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罗小玲,联系人:王婵亮,联系电话(传真):0791—8509230。邮箱地址:
twyc886@163.com。
九、经费
各学校到省参加第六届艺术展演活动的食宿、交通费自行解决。报到时每队交参赛费500元。其他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附件二:
江西省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参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省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理论联系实际,围绕我国高校艺术教育改革发展的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发挥高校艺术教育科学研究在理论指导、实验探索和决策咨询方面的作用。
二、参加对象
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及管理人员(包括各类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各类普通高校专业艺术院系、各类普通高校艺术师范类专业、高等职业院校的艺术教师及管理人员),有关教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三、研究领域
1.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新的视角,拓宽、深化高校艺术教育思想和理论的研究,包括高校艺术教育的性质、内涵、地位及特有的教育功能,我国近现代高校艺术教育思想、历史沿革和现实状况,高校艺术教育改革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以及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高校艺术教育发展思路等方面的研究;
2.结合高校艺术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针对当前高校艺术教育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以实验性、应用性为主的课题研究,为教育改革实践服务,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
3.根据社会建设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对高等学校艺术专业的学科定位、专业设置、布局结构、培养模式以及教学内容等方面的研究;
4.提高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水平的研究,包括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评价体系建设,艺术教育教学管理,艺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艺术教育资源配置,教学改革实验案例,以及开发利用现代教育技术等问题的研究;
5.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的要求,针对当前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形势和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需求,对普通高校艺术类教育专业培养目标和教育模式,招生制度和分配制度,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以及提高艺术教育专业学科建设水平和科学研究水平等方面的研究;
6.高等职业院校艺术教育课程建设,教育教学管理,以及艺术教师培养模式等问题的研究;
7.关于高校学生艺术活动的研究,探索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建设和管理模式;针对大学生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探索在正确价值导向下丰富高校学生精神生活的有效途径,特别是普及高雅艺术、构建以“向真、向善、向美、向上”为特质的校园文化的研究,探索如何为促进大学生的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文化氛围;
8.关于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国际比较研究,探索如何借鉴国外高校艺术教育的经验,以及如何推进我国高校艺术教育的国际交流。
四、入选论文要求
1.论题应围绕本届论文报告会的论文范围,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行有深度的研究,体现创新精神,求真务实,解决高校艺术教育的有关理论问题与实际问题,力求学术观点有新意,在实践中有推广价值。
2.自觉遵守科研道德,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提倡实验性、应用性的研究。课题研究要注重科学性和严谨性,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原始数据应保留备查)。
3.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3名。
4.论文和论文摘要统一用A4纸张打印,标题用小2号黑体,正文用小3号仿宋体,单面打印,一式5份。每篇论文不超过6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600字。
5.为便于选送论文报送教育部的密封评选,论文的标题和正文中请勿出现作者及所在单位字样。请在论文申报书(统一使用教育部发“全国第二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和代码”)上填写作者姓名、单位、论文题目、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并加盖报送单位的公章。
五、论文报送方法与要求
报送论文数量不限。论文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30日(以当地投递邮戳为准)。报省参评的论文每篇收评审费50元。报国家参评的论文收取评审费另行通知。论文报送地址:江西省教育厅艺教委办公室(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音乐学院一楼,邮编:330027,联系人:罗小玲,联系电话:0791-8509230,邮箱地址:
twyc886@163.com)。
六、论文的评选
本届论文报告会论文的评选范围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2005年9月以后撰写、并且没有在公开媒体上发表过的论文,乙类为2005年9月以后在公开媒体上发表过的论文(报送时须附上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页复印件);已报送参加过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论文评选和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含获奖和未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届论文评选。各高校报送论文中甲类不少于60%。
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高校报送的论文进行评选。论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另设优秀组织奖。获得一等奖论文的第一作者和部分二等奖论文的第一作者参加本届论文报告会(与会者名单届时另行通知)。
附表:1、报告会论文申报书 2、论文代码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