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字〔2008〕2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推进普通高中顺利实施新课程实验,按照委厅统一部署,决定召开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网络视频专题培训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08年4月30日上午9:00至12:00。网络视频主会场设在省教育厅会议室,各设区市教育局设分会场。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设区市分管教育的副市长、市教育局主管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副局长和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县教育局副局长和有关股室负责同志,部分普通高中校长。
三、会议内容
1、专家作高中新课程实验专题报告。
2、教育厅领导讲话。
四、其他事项
1、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有关培训机构负责同志、南昌市40名高中校长到主会场参加会议。其他与会代表到各设区市教育局分会场参会。
2、请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和组织本地区会议代表按时参加会议。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0人参会。
3、定于4月28日下午14:30至17:00进行网络视频调试。请各分会场提前做好系统的联调测试工作,届时派专人负责。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我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金鑫,电话0791—6261469,13755602117。
4、各设区市教育局要认真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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