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字〔2008〕18号
关于做好2008年省级教改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重要决策,落实国家“质量工程”的精神,我厅今年继续实施高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之一的“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研究制度”(简称“省级教改课题立项制度”),以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现就2008年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级教改立项课题的范围与重点
省级教改立项课题主要范围是高等学校办学思想的研究,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以及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课题分重点课题(含招标课题)、一般课题、经费自筹课题三类。重点课题应是适应时代要求,具有领先理念,采用现代科研手段,在培养创新型人才、应用型人才方面影响面广,推广价值高,社会效益好,有一定深度和难度的研究课题。
二、申报省级教改立项课题的工作要求
为了保证省级教改立项课题的质量,申请人一般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科研课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人员应由两名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进行推荐,推荐信包括对课题组的队伍情况、科研基础、科研条件保障、成果预测等内容作出评价。省级教改立项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一人,一般课题、经费自筹课题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以内(含主持人)。
2008年全省高校的资助项目总数控制在600项左右(各校的资助项目申请限额见附件)。各校申报的经费自筹的项目不作限制,但一般不能超过资助项目数的两倍。
各校申报省级教改立项课题时,应确保教学第一线教师的申报课题比例占80%以上。
已主持省级教改立项课题者,须通过结题鉴定后,方可申报 2008年的省级教改立项课题。课题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两个以上课题。申报者应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申报书》。高校教改立项课题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将《申报书》连同《2008年江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改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一起上报(《申报汇总表》请同时用Excel格式制作、报送)。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各校的申报材料请寄(送)往:江西高教评估所(330027,江西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一楼,联系电话:8507953,E-mail: jxgjpgs@126.com)。
三、省级教改立项课题的评审、核定程序与公布
我厅委托江西高教评估所组织专家对省级教改立项课题进行评审(今年将试行省级教改课题立项盲审制。请申报者注意填写《课题活页》)。评审结果报我厅审核后予以公布。
四、加强对省级教改立项课题的支持和管理
我厅今年安排的财政性课题资助经费有了大幅度提高,同时筹集了部分社会资金,加大对课题的资助力度。对省级教改立项课题,各校应安排配套经费,保证课题承担人开展课题研究的时间和条件,并加强督促检查和管理,使省级教改课题在促进全省高校教学质量提高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附件:
一、 2008年省级教改立项课题指南
二、 2008年省级教改立项课题申报限额表
三、 2008年省级教改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四、 江西省高等院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申报书
五、 江西省高等院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开题报告书
六、 江西省高等院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中期报告书
七、 江西省高等院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结题鉴定表
八、 江西省高校省级教改立项课题结题汇总表
九、 江西省高等院校省级教改立项课题项目调整申请单
十、 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管理办法
十一、 江西省高等院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程序规范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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