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教师[2005]5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04]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者省级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通过培训使参训教师熟悉并掌握《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和《教学人员(初级)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大纲》的基本要求,熟悉并掌握教材的总体框架和特色,掌握教材的重点和难点,了解典型案例、活动解析、教学模式以及考核评价的方法和要求,使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显著提高。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者省级培训使用国家审定通过的《教育技术培训教程(教学人员·初级)》(祝智庭 主编)和《教育技术培训教程(教学人员·初级)》(何克抗主编)两本培训教材,每位参训教师参加其中一本教材的培训,培训50学时。
二、参训人员条件及名额分配
省级培训的人员主要从准备承担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教师教育机构、电化教育机构、中小学和师范学校的骨干教师中遴选。参训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具有一线学科教学经历、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
2、具有计算机多媒体网络教室环境下的教学应用能力和一定的课堂教学设计经验并具有多媒体课件制作能力(不宜选派计算机专业教师、专职计算机教室管理人员、网络管理人员、维护人员)。
3、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
本批培训者培训名额共320人,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一。各设区市选送的参训人员原则上按文科、理科各二分之一的比例掌握。
三、培训与考核
培训由省电教馆组织实施,实行小班教学,分4期举办,每期2个班,每班40人左右。第1、3期培训祝智庭教授主编的教材、第2、4期培训何克抗教授主编的教材。培训原则上安排在暑期进行。培训聘请国家级专家和我省参加了国家级培训的培训者授课和辅导,培训注重实践与应用,把讲授与研讨、上机练习、课例设计结合起来。按照过程性评价原则,对参加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并在《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中登入50学时。
每期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经费
教师教育技术培训者省级培训省教育厅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主要用于培训费、教材费、场租和设备费等,参训教师的差旅费回单位核销。
五、国家考核认证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08]17号),省教育厅会将同各设区市教育局,分批组织接受了培训者培训的教师参加 2008年11月15日至19日举行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考试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证书。考试安排另文通知。
六、有关要求
培训者培训是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关键环节。各设区市教育局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参训人员的要求和名额分配选派受训人员,并且保证受训人员的培训时间。
省电教馆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培训管理体系,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培训工作;要根据培训目标和内容要求,认真研究、精心设计培训方案;要认真做好参训人员的教学、生活安排。
《全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者省级培训名单》于 6月15日前分别报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和省电教馆。师范处联系人:熊东海,电话0791-6219536(兼传真),电子邮箱: shifc@jxedu.gov.cn;省电教馆联系人:杨勇,电话0791-8513731,电子邮箱: yangy@jxjyzy.com。
附件:
一、 参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二、 第 期全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者省级培训班名单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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