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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08]24号)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8-05-20 00:00:00
业务部门:教育厅师范处    



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08]24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7号令《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2008年我省继续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

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是“大规模、低成本、高质量”组织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有效形式,是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发展趋势。我省实施远程培训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得到广大中小学教师的普遍欢迎。但是一些地方和学校远程培训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培训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各地各校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用更多的精力、更大的投入、更实的举措,精心组织,不断创新,认真组织实施教师远程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二、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

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近两年远程培训工作,完善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改进工作。

1、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建设工程”的成果。发挥“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建设工程”配备设备的作用,将远程培训与校本培训紧密结合起来,融学习、研讨、实践为一体,切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有效提高教师素质。

2、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和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充实培训管理和教学人员,落实责任。省教育厅将组建全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辅导教师团,制订辅导教师团工作规则和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辅导教师进行培训。辅导教师团负责在网上指导学习,组织交流,布置和集体批改作业,并与教师双边互动,帮助教师解决各种疑难问题。

3、切实做好不能上网学习教师的培训。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参照省教育厅的做法,组建市、县辅导教师团,切实组织好上门辅导,并做好教师学习和校本研修的指导、督查工作。“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要统一制发学习光盘、学习资料、学习单元练习册、校本研修手册等学习资料,供不能上网学习的教师使用。各地各校要采取光盘培训、送教上门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综合运用讲授、研究、示范等教学方法开展培训,增强培训吸引力和指导性。

4、加强培训宣传和交流。为及时通报远程培训有关政策信息,加大工作宣传力度,“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将编印《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通讯》,搭建培训交流平台,展示各地在培训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用好政策,加强经费管理

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中关于“按照农村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要求,落实到位,专款专用;要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赣教计字[2007]70号)要求,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培训经费管理。“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也要制定远程培训经费管理办法,加强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2008年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费用根据《关于核定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赣发改收费字[2004]1594号)精神,全年培训收费每人60元。农村(含县镇)中小学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每人60元培训经费,由学校在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中统一支付。所收费用主要用于组织远程培训的学习铺导、管理服务、校本培训和优质培训资源的开发。

全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级教师参加教育部组织的2008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教师培训,不参加本次远程培训。

附件:

一、2008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安排

二、三、2008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人数汇总表、不能上网教师选学学科人数统计表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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