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关于组织中小学特级教师录制教学示范课的通知》(赣教师字[2008]17号)要求,特级教师教学示范课录制时间定在6月上旬,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式录制时间为6月3日至12日(双休日除外)。为保证课的质量,一天录四节课,上午两节,下午两节。
二、所有参加录制的教师,必须做好课件,并检查课件是否有声音,是否能打开;撰写好教案(电子文档),录制时提交省电教馆,同时准备所用的教具。
三、录课教师自带学生12人,男女各半,学生使用的教材、文具自带。
四、录制示范课女教师可化淡妆,衣着大方。男女教师皆不能着深色的服装,亦不宜穿纯白衬衫。
五、请教师在录制时严格遵守课堂时间,不能拖堂。课堂录制时间为四十分钟,正负误差两分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
六、参与录制的15名教师的相关学校,须选派一名带队教师,负责学生的相关事宜。教师差旅费回单位核销,学生交通食宿费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
七、报到地点:江西师范大学老校区(园中园)。录制地点:江西省电化教育馆(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联系人:熊旭波,联系电话:0791-8512788,13870691391。
附件: 特级教师教学示范课录制时间安排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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