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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高校专升本录取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8-06-16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高校专升本录取工作的通知

(赣教高字[2008]46号)

各有关高校:

  2008年全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评卷工作已经圆满结束,考试成绩将于近日公布。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2008年全省高校专升本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原则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关于2008年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赣教高字[2008]14号)的要求,严格执行“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入选名单”的录取原则,认真做好今年专升本录取工作。

  二、英语最低控制分数线

  经研究,我厅确定2008年全省高校专升本英语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类:60分;文理科类:45分;体育艺术类:35分。考生专业分类以准考证号的专业代号为准,外语类为0、文科为1、理科为2、艺术体育类为3。学校可根据各自情况,划定本校最低录取线,但英语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全省英语最低控制分数线。

  如上线考生生源不足,学校可将专升本计划的剩余部分转为普通高招计划。

  三、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学校要加强录取资格的审核,不得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专升本新生入学后,各校要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要坚决取消入学资格。学校复查情况请及时报我厅高教处备案。

  四、工作人员要求

  各学校专升本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规范工作行为,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好考生利益,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圆满完成录取工作。

  五、其它事项

  各招生学校请于6月20日前将录取工作方案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方案内容应包括录取原则或办法;分专业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数线等。要按照2008年全省高校专升本工作日程安排规定的期限公布考试成绩和录取名单,不能延迟。

          二00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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