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高校学生住宿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8-10-06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高校学生住宿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赣教社政函[2008]51号

关于开展高校学生住宿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

学生宿舍和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规范学生住宿管理工作,近期教育部通知要求各高校于今年9月—10月期间对学生住宿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教育部也将在各高校自查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地区和高校进行抽查。为做好这次学生住宿管理情况的自查工作,加强我省高校学生住宿管理,为学生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住宿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08]35号)要求,现就开展学生住宿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8年10月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学生宿舍规模和学生校内、外住宿情况
2、学生住宿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3、落实学生按班级住宿情况。
4、杜绝按学生经济状况安排住房情况。
5、严格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情况。
6、学生宿舍和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情况。
7、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进宿舍和公寓情况。
8、当前学生住宿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其产生的原因。
9、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有关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通过自查总结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告应包括上述主要检查内容。请各高校务必于10月13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省教育厅社政处,同时发电子版至:lewang8@sina.com
联系人及电话(传真):戴乐旺,0791-6212395。

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COPYRIGHT © 2016 江西大学生在线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ICP
经营许可证:赣ICP备13004133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赣)字 133号    技术支持:维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