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社政函[2008]37号
关于开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优秀工作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央16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交流各高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展示近年来相关工作优秀成果,不断开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局面,根据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征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08]38号)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工作案例的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参考选题
1.大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案例。
2.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导作用,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高质量全面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的案例。
3.大力建设校园文化,营造良好育人氛围的案例。
4.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案例。
5.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的案例。
6.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案例。
7.解决大学生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加强对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工作和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工作的案例。
8.加强党团组织和学生组织建设的案例。
9.加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案例。
10.建立和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激励机制的案例。
11.在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中保护引导大学生爱国热情的案例。
12.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案例。
二、撰写要求
工作案例要结合学校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特色和优势,具体反映中央16号文件颁布以来,学校围绕落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为切实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所采取的有效措施以及取得的成绩。
工作案例的内容应该包括:工作的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并应附上相关工作部署实施的材料等。
工作案例撰写应条理清晰、简明生动,字数限3000字以内。对每个案例要有点评,字数限300字以内。案例后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E-mail等。
三、报送要求
1、本科学校报送的工作案例一般为2个,高职高专为1个,确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可酌情增加。所有报送工作案例均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并于2008年8月30日前务必将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寄送至省教育厅社政处。同时,请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件注明“工作案例”,发送至lewang8@sina.com。联系人:戴乐旺;联系电话:0791—6214074。
2、我们将在各高校报送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对工作案例的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同时,推荐10篇优秀工作案例报送教育部思政司,参加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工作案例选编。
3、此次工作案例征集的情况可到江西教育网和江西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网站——“映山红”网站查询。
省教育厅社政处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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