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办函[2008]95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高等教育指示精神,总结近年来全省高等教育工作,特别是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加快光伏产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高等教育工作,经研究,定于10月下旬在南昌市召开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0月23日至24日在南昌市江西饭店召开,会期1天半。请参会人员于 10月22日下午到江西饭店报到。
二、参加人员
各普通本科高校校长、教务处处长各一人;各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院(校)长一人。
三、其他事项
各高校请于会前认真准备好经验交流材料。各本科高校(不含独立学院)提交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工作总结和打算;南昌大学、景德镇陶瓷学院、江西蓝天学院、南昌理工学院、新余高等专科学校就加快光伏产业人才培养工作提交经验交流材料;其它高职高专院校就创建示范性高职院校、迎接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提交经验交流材料。以上材料请于10月13日之前报送厅高教处。
另外,请各高校于 10月20日之前将与会代表名单(包括单位、姓名、职务、性别等内容)报厅高教处。联系人:杨锋,联系电话:6227564,6225534(传真),电子邮箱: gjc@jxedu.gov.cn。
二00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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