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生证书政策告知〉宣传情况检查的紧急通知》(赣教高字[2008]78号)及补充通知精神,经研究,检查工作定于 2008年10月14日至19日进行,并确定了检查组到被检查学校检查的名单(附后),请各高等学校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各被检查学校的汇报会,请学校指派一名校长汇报本校有关情况,教务处、招生处、学工处、成教院(处、部)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检查组到各高校检查的具体日期,由各检查组组长通知被检查学校的联系人,请各校联系人做好沟通工作。
检查组同志往返南昌的旅差费回原单位报销,在检查期间的食宿、交通,由被检查学校负责,请各被检查学校之间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附件: 学校分组
江西省教育厅高教处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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