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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教高字[2008]78号补充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8-10-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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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教高字[2008]78号补充通知
2007年教育部下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我省及时转发并对全省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作了统一布署。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的贯彻实施,保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顺利完成,我厅将对全省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情况进行检查,并随《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生证书政策告知》张贴、宣传情况检查工作一并进行。请各高校对本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检查的主要内容:2007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校校园网是否开通新生学籍注册查询平台,供学生网上查询;学校新生学籍注册查询网址是否按规定报省教育厅备案;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是否设有专门机构和专人管理;学籍学历管理信息平台账户管理是否专人专管;学生转专业是否建立管理制度,以及学生转专业是否按转专业条件和程序进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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