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8-10-08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教体艺字〔2008〕2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个体在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评价标准,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实施《标准》将对促进和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体育锻炼习惯,增强学生体质起到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2008年实施《标准》数据测试和报送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08]2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贯彻省教育厅、省体育局《转发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07]16号)一并落实。

一、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本着对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实施《标准》工作的组织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实施《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列入议事日程,做好实施计划,统筹安排,确保《标准》实施工作正常进行。

二、加强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实施《标准》的目的意义的宣传,让广大师生员工和家长、以及全社会真正了解实施《标准》对促进青少年生长发育、增强体质健康所起到的作用,使学生变被动为主动,使家长积极支持学校一起共同督促学生参加体育锻炼,使全校各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好《标准》,为青少年的体质健康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加强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实施《标准》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资料,定期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四、加强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建立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标准》测试队伍。要切实加强对测试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参加测试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负责数据上报的工作人员要相对固定并熟悉数据上报工作程序和操作方法,准确无误地上报每一位学生的测试数据。

五、加大投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为实施《标准》工作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大对学校体育场馆和器材设备的投入,为学生从事课余体育锻炼创造良好条件;购置实施《标准》工作必备器材设备,通过先进的仪器和科学的方法完成学生数据的测试。

六、加强督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督查工作,对学校的测试数据要采取抽检的办法进行复查,坚决杜绝编造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测试、上报数据的准确无误。

二○○八年九月十日

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COPYRIGHT © 2016 江西大学生在线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ICP
经营许可证:赣ICP备13004133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赣)字 133号    技术支持:维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