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字[2008]5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2008年秋季开始,我省普通高中开始实行新课程实验,为了增强教学和管理干部的课程改革意识和课程领导能力,推动我省新课程实验的健康实施,经研究,定于年底前由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实施对全省482所普通高(完)中分管教学副校长进行一轮专题培训。现就第二期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名额分配
第二期培训分两个班培训195所高中分管教学副校长各1人(不含样本校校长),具体学校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确定,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培训时间
2008年11月3日—10日, 11月3日全天报到。
三、报到地点
江西省总工会工人疗养院天泽楼(南昌市湖滨南路58号,前台联系电话0791-8688788)。
四、培训内容
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方案解读、学校课程编排与选课指导、校本课程开发与管理、普通高中课堂教学改革、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师校本研修、学分管理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等。办班参照样本校校长班的形式。
五、培训费用
省教育厅将对聘请专家费用、培训教材、场地设备租用费等进行补助,食宿费、交通费由学员回单位核销。
六、其他
1、请参训学员带好身份证;报到时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1寸)2张。
2、完成培训各个环节,经考查合格,发给由省教育厅验印的培训证书。
3、请各设区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抓好组织落实工作,将本市参训学员名单(附件二)于 10月29日前一式二份分别报送教育厅师范处和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并督促参训学员按时报到。
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791—8309740、8309779(传真),邮编:330029,电子邮箱: jxgxzx@sohu.com,联系人:张劲松,申丽霞。
附件: 名额分配表、参训人员名单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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