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社政函[2009]12号
关于举办首届全省高校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的通知
各高校:
为深入推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大学生健康全面发展,经委厅领导同意,省教育厅社政处和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决定,联合举办首届全省高校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本届心理情景剧大赛主题为:“关爱生命,阳光心灵”。力求通过本活动的开展,引导学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热爱生活,阳光成长”。
二、大赛范围:本届心理情景剧大赛面向全省高校,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比赛。在各校组织比赛的基础上,每校推荐一个班级参加省里组织的决赛。
三、组织机构:成立首届全省高校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组委会,由史蓉蓉(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任主任,王爱和(华东交通大学副校长)、汪立夏(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长、省教育厅社政处处长)任副主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汪立夏兼任主任,陈建华(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凌四宝(华东交通大学学生工作部< 处>长)、曹伴好(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教育厅社政处副处长)任副主任。本次大赛由华东交通大学具体承办。
四、有关要求:
1、指导开展校园心理情景剧剧本创作,要求是原创剧本,能够扣紧主题,篇幅大致在2000字左右。参赛剧本(包括电子文本和打印稿) 请于5月上旬报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华东交大心理咨询中心(330013);电话:0791-7046637,7046634 ,电子邮箱: sm927@126.com。
2、3月中下旬-4月底,各高校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比赛,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参加省里组织的比赛。心理情景剧表演要注重表演艺术与心理学知识和理论的结合,体现生命的青春、活力和希望。
3、5月下旬,举行校园心理情景剧决赛暨汇演。每个高校参赛节目的时间为8-10分钟。
4、本次大赛设组织奖若干,参赛节目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9名。获奖者均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
省教育厅社政处 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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