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井冈山大学、江西中医学院、赣南医学院、宜春学院、九江学院:
为贯彻落实“机关效能年”和“创新发展年”各项工作,将教育政策与发展落到实处,同时,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做好我省来华留学(医学专业)工作,我厅将组派专家组对来华留学医学专业的管理和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
南昌大学等已招收医学专业来华留学生的六所高校。
二、 检查内容
(一)办学基本条件
1、留学生生活设施;
2、教学场地情况(教室、实习基地等);
3、师资情况(中外籍教师队伍配备及学历、学位、职称等结构情况)。
(二)管理情况
1、学校制定的“外国留学生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紧急预案”执行情况;
2、留学生管理干部对留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心理辅导工作)和留管干部队伍及建设情况。
(三)教学情况
1、人才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安排(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比例等);
2、使用教材情况,包括自编教材、中文教材、英文教材;
3、汉语教学情况,包括汉语教学的课程设置及所占教学计划比例情况;
4、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的执行情况。
三、检查的方式和要求
(一)各有关高校按照检查内容撰写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的内容包括:围绕检查的内容,对招收医学专业来华留学生以来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安排。
(二)专家组进行实地检查
主要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1、听取有关高校关于自查情况的汇报;
2、召开教师、留学生座谈会,了解师生对管理和教学的意见;
3、检查教学档案,包括留学生的作业和考试试卷等。
四、实施步骤
1、各有关高校于2009年5月8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纸质稿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分管校领导签名,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发送至maqqq@qq.com;
2、2009年5月15日至6月15日,专家组对各有关高校进行实地检查。被查高校应在专家组进校前准备好自查材料及相关档案备查。具体的检查时间及参加人员将提前通知有关高校。
五、教学检查结果的处理
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专家组向学校反馈检查意见,对未达到《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要求的高校,将提出整改建议。我厅将对整改建议追踪检查、落实。
联系人:马宁
电 话:0791-8638369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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