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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江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4-14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申报2009年江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赣教高字[2009]27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提升我省高等学校科技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我厅于2008年启动了江西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按照我厅科技工作计划,2009年继续实施江西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江西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一般应以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为依托,以优秀领军人才为核心,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和科技资源的有机整合。主要从事对国家、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和前瞻性研究;对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的应用性研究;有明确的技术路线、有希望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

  2、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应为我省高校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在职人员,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较高学术造诣和组织协调能力,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一般应具备博士学位,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近5年来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

  (2)在国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被SCI、EI等收录3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出版了一部学术著作(第一作者);

  (3)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其中国家级奖要求排名前5名完成人,省部级一等奖要求前3名、二等奖要求前2名、三等奖要求第一完成人),或授权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审定品种的第一主持人),或获江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3、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8人以上),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领域,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

  对已经入选江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和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团队者,请勿重复申报。

  二、支持范围和申报限额

  1、创新团队的资助范围为全省普通本科院校,支持领域为:数理、化学化工、农林、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资源环境、新材料、先进制造。

  2、创新团队实行限额申报:南昌大学可申报3个,其它普通本科高校限报1个。

  三、其它事项

  1、申报高校必须提供配套经费,对省教育厅资助经费,学校应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配套。

  2、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期为3年。

  3、请各高校于2009年4月30日前,将《江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书》(见附件)及有关材料一式十份报送江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开发办公室,同时报送申报书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4、评审工作由江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开发办公室具体承办。

  5、本通知和附件材料可到江西教育网/政务公告栏下载,网址:www.jxedu.gov.cn

  省教育厅联系人:彭宏博,电话:0791-6225534。

  省高校科技开发办联系人:徐卫平,电话:0791-8112351,电子邮箱:jxsjytkjc@126.com

  附件:江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书

二○○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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