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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9—2010学年度孔子学院(课堂)所需汉语教师和志愿者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3-18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推荐2009—2010学年度孔子学院(课堂)所需汉语教师和志愿者的通知

各有关院校: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09—2010学年度孔子学院(课堂)所需汉语教师和志愿者的函》(汉办[2009]145号)的要求,从今年起国家汉办为每所孔子学院(课堂)增派汉语教师和志愿者,考虑到有关中方合作院校国际汉语师资数量有限,决定扩大选派范围,鼓励非合作院校积极参与孔子学院建设,以保证孔子学院办学质量。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时间
  2009年3月16日—31日
  二、江西省岗位数量推荐人数
  1、孔子学院汉语教师6名;
  2、汉语志愿者6名。
  三、推荐人选要求
  1、教师人选按照《孔子学院教师任职条件》(附件一)要求推荐,不限于在编在职教师。
  2、志愿者人选按照《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要求(附件二)推荐,主要从应届本科(含)以上毕业生中推荐。
  3、各孔子学院(课堂)已提出明确岗位要求的,除以上条件外,推荐人选须符合岗位要求。
  4、推荐人选须在中方合作院校之外的学校中选拔推荐。
  四、推荐程序
  1、填写表格
  推荐教师和志愿者人选在汉办网上下载并填写《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推荐表》(附件三)、《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附件四)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附件五)后,提交有关部门审批。
  2、表格下载路径:www.hanban.org网页→表格下载 《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推荐表》(推荐教师岗位用)或《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推荐志愿者岗位用)。
  3、单位审批
  推荐学校须审核教师推荐表和志愿者申请相关表格,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4、报送材料
  推荐人选须确保报送材料齐全,材料由我厅审核后统一报送国家汉办孔子学院部门师资处。各单位请于2009年3月28日前将推荐材料报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熊志远,电话:0791-6214005)。

  附件:(表格下载路径:www.hanban.org网页→表格下载)
  1、《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任职条件》
  2、《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条件》
  3、《孔子学院汉语教师(课堂)推荐表》
  4、《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
  5、《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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