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我省特殊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赴上海参加高级研讨班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5-08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我省特殊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赴上海参加高级研讨班的通知

赣教基字[2009]2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加强我省特殊教育队伍建设,帮助特殊学校校长掌握特殊儿童康复、教学新理念与新技术,贯彻落实教育部新课程中康复与教育相结合的思想,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和校长综合素质,教育部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学前与特殊教育学院举办若干期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高级研讨班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经报请教育部同意,确定2009年6月3—10日在上海为我省举办一期特殊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高级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特殊教育中的“医教结合”的理念;“多重障碍、多重干预”综合康复体系的构建与实践及特殊学校新课程理念等。同时,举行我省特殊教育学校无线调频语训设备应用培训,并对我省推荐参加全国“言语与语言康复”和“听觉语言康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有关人员进行面试。

二、培训对象

各设区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处)分管特殊教育的负责同志;部分智力障碍和听力障碍学校校长;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有关候选人员。

三、时间与地点

1、报到时间: 6月2日下午报到。报到地点:南昌市南京西路225号七星商务酒店,电话:0791-8866666总机转前台。

2、培训时间

第一阶段(无线调频语训设备应用培训): 6月3日一天,地点:七星商务酒店。

第二阶段(校长高级研讨班):6月4日上午乘火车前往上海,6月5日-10日,地点:华东师范大学。

3、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面试时间

面试由华东师范大学言语听觉康复科学系组织专家对我省推荐的参加全国“言语与语言康复”和“听觉语言康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有关人员进行面试,时间为6月4日下午四点。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授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项

1、请各设区市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并做好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候选人推荐工作。推荐人员应为各设区市有一定规模和代表性的特教学校校长、教学副校长或教学骨干,并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同等学历,大专毕业需有两年以上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经验。具体名单分配和面试要求见附件一、二。

2、研讨班所需经费由教育部和我厅统筹安排,参加培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回单位报销。

3、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脱产(假期集中授课),毕业颁发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学费每年4000元/人/年,由教育部统筹解决,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及所在单位担负。

4、请各地以设区市为单位严格按照分配名额,于5月20日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以便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李明,联系电话:0791—6226544(传真),E-mail:07916226544 @sohu.com。

附件

一、参加全国特殊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高级研讨班及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候选人员名单分配表

二、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有关人员面试要求

三、参加全国特殊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高级研讨班名单汇总表

四、参加全国“言语与语言康复”和“听觉语言康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候选人员名单

江西省教育厅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COPYRIGHT © 2016 江西大学生在线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ICP
经营许可证:赣ICP备13004133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赣)字 133号    技术支持:维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