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函[2009]35号
关于在全省大中小学开展廉政文化
进校园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
为交流各地各校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展示近年来加强青少年学生廉洁教育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根据《关于在全省大中小学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09]1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大中小学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选题
围绕廉洁教育这一主题,反映各地各校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举措、做法和经验。
二、撰写要求
工作案例要突出各校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特色和优势,主要包括:工作的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等方面内容。
工作案例撰写应条理清晰、简明生动,字数限2500字以内。案例后请注明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三、报送要求
各地各校在积极开展工作案例评比的基础上,推荐优秀案例参加省里的评选活动。各地各校报送工作案例名额:本科高校报送2-3个,高职高专1-2个,各中小学校参评的工作案例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统一推荐,每个设区市教育局报送8-10篇。所有报送的工作案例均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并于2009年8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3份)寄送至省教育厅社政处,邮编330046。同时,请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件注明“工作案例”,发送至lewang8 @sina.com。
四、奖项设置
这次案例评选按大、中、小学三个层次设奖,其中,大学案例的获奖比例约为30%,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中小学校获奖比例约为50%,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省教育厅社政处、监察室联系,联系人:戴乐旺,电话:0791-6212395;车之棠,电话:0791-6290642。
江西省教育厅
二○○九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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