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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大中小学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5-05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在全省大中小学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赣教函[2009]35号

关于在全省大中小学开展廉政文化

进校园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

为交流各地各校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展示近年来加强青少年学生廉洁教育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根据《关于在全省大中小学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09]1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大中小学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选题

围绕廉洁教育这一主题,反映各地各校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举措、做法和经验。

二、撰写要求

工作案例要突出各校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特色和优势,主要包括:工作的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等方面内容。

工作案例撰写应条理清晰、简明生动,字数限2500字以内。案例后请注明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三、报送要求

各地各校在积极开展工作案例评比的基础上,推荐优秀案例参加省里的评选活动。各地各校报送工作案例名额:本科高校报送2-3个,高职高专1-2个,各中小学校参评的工作案例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统一推荐,每个设区市教育局报送8-10篇。所有报送的工作案例均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并于2009年8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3份)寄送至省教育厅社政处,邮编330046。同时,请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件注明“工作案例”,发送至lewang8 @sina.com

四、奖项设置

这次案例评选按大、中、小学三个层次设奖,其中,大学案例的获奖比例约为30%,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中小学校获奖比例约为50%,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省教育厅社政处、监察室联系,联系人:戴乐旺,电话:0791-6212395;车之棠,电话:0791-6290642。

江西省教育厅

二○○九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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