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字〔2009〕1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为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是重点。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压力加大。我省农村学校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师仍然紧缺,合格教师补充问题仍然突出。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师资力量,并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09年3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等四部门决定扩大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我省九江、上饶、抚州、吉安、赣州、萍乡市的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列入其中,拟设国家特岗计划2100个,进行公开招聘。最近,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4号),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措施,继续组织实施好26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工作。2009年,省教育厅安排师范定向生招生计划2500人,持续解决乡(镇)以下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来源。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把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作为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工作来抓,着重解决好当地中小学教师“有编不补”问题。
二、深化教师补充机制改革是根本。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总量不足、城乡不平衡、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各地要抓住机遇,把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与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教育部有关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资格制度、招聘工作等一系列补充机制改革的新要求,及时为中小学补充合格教师,坚决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并实行公开招聘教师与清退代课人员“进一退一”办法。从2009年开始,各市、县不得在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外再以其它方式和途径聘用代课人员任教。
按照教育部通知精神,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施方案,省教育厅正在协调。在未出台全省方案前,各地照常进行教师公开招聘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是关键。2009年底,省教育厅将对各地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导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规模结构、能力水平、权益保障四项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工作。近期,各设区市教育局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师编制和代课人员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清理出来的编制和岗位,优先调整到急需的学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任教。清理后要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再次发生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情况。有关2009年中小学编制和代课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和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到岗情况,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10月3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表格(附后)报省教育厅师范处,年底纳入督导评估内容,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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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