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公布我省2009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的公告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4-29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师范处    



关于公布我省2009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的公告

我省2009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的考试成绩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08]57号)规定,考试成绩达60分以上为合格,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对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考试成绩合格证》。

二、《考试成绩合格证》当年及下一年的两年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效。证书请妥善保管,遗失或损坏不再补发。

三、各设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于5月10日至12日到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并及时将证书发到考生手中。考生可于5月15日左右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教师资格考试机构咨询并领取证书。

四、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于5月8日前向县(区)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书面查卷申请,由设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汇总后统一于5月12日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查卷,并将查卷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COPYRIGHT © 2016 江西大学生在线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ICP
经营许可证:赣ICP备13004133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赣)字 133号    技术支持:维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