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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家视导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5-05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开展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家视导工作的通知

赣教基字〔2009〕2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了充分发挥新课程实验工作专家的指导作用,推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整体提高新课程实验启动后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各学科组专家深入各县(市、区)省级新课程实验样本学校开展专家视导工作,具体工作由省教研室牵头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导对象

全省67所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级样本学校。

二、视导任务

此次专家视导主要任务为指导学校新课程实施中的课堂教学与教学管理改革,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先进典型,对下一年工作难点进行分析,提出工作对策。具体包括:指导学校开好新课程必修和选修课程;正确把握新教材;开好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研究性学习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建立适应新课程的教学管理制度和校本教研制度;实施学分认定制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等。

三、视导形式

通过听、看、访、观、查、议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学校新课程实验实施状况,诊断新课程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学校新课程实验实施具体思路。

1、随堂听课,每门学科原则上要听一堂课,并进行评课。

2、上示范课,原则上要求每位视导专家为教师上好一堂示范课。

3、阅读学校有关材料,包括备课笔记、教学活动记录、教学特色文本材料等。

4、现场观摩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有关活动。

5、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了解实验动态。

6、进行总结报告,提出反馈意见。

四、视导时间

时间初步安排在2009年5月至6月。每个学校原则上安排2天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组决定,另行通知。专家分组与学校安排详见附件。

五、活动经费

视导专家组人员的交通费、讲课费、住宿费由省教育厅统一支付,专家组人员食膳由视导所在地教育局负责。

六、工作要求

1、各视导专家组成员要高度重视视导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工作要求深入教学一线,紧密跟踪实验动态,对实验推进中的重点和难点等问题进行专项研究,积极探索适应新课程目标、结构和内容的新型教学模式,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学校进一步深入推进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的课堂教学与教学管理改革。视导结束后,各组要形成详细的视导报告提交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汇编成册。

2、各设区市、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这次专家视导工作,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和接待工作。

3、各相关学校要做好视导前的准备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接受专家视导,既要展示成绩,也要暴露问题。要以此为契机,加快新课程实验推进步伐,着力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充分发挥样本校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的辐射与带头作用。

4、本次视导实行组长负责制,各视导专家组组长要切实做好本组的组织召集与联络工作,带领本组专家做好视导工作。

附件:视导专家与学校分组情况表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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