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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8年度全省民办专修学院年检结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5-13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关于公布2008年度全省民办专修学院年检结果的通知

赣教规划字〔2009〕44号

各民办专修学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2009年元月至4月30日,省教育厅对全省民办专修学院2008年度依法办学情况进行了年度检查。此次年度检查采取学校自查与材料送审相结合的方式。在各校自查的基础上,我厅重点对办学条件、组织机构、招生行为、财务管理、安全稳定5个方面进行了审核,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2008年全省25所专修学院中,11所年检合格、10所基本合格、2所不合格、2所因其它原因暂不作结论,取消招生资格。

  一、年检合格,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11所)

  江西华忆科技专修学院

  江西经济管理专修学院

  江西清林专修学院

  江西东华科技专修学院

  江西长江理工专修学院

  江西江南理工专修学院

  江西天工科技专修学院

  江西外贸专修学院

  江西泛美艺术专修学院

  江西翻译专修学院

  江西家长函授学校

  二、年检基本合格,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10所)

  江西艺术设计专修学院

  江西洪城专修学院

  江西电信专修学院

  江西东道专修学院

  江西华夏对外交流专修学院

  江西女子专修学院

  江西财经专修学院

  江西科技管理专修学院

  江西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修学院

  江西长城专修学院

  三、年检不合格,保留招生资格的学校(1所)

  江西美术专修学院

  四、其他原因,取消招生资格的学校(1所)

  江西赣南专修学院

  年检结论下发一个月内,各校需携带办学许可证副本到我厅发展规划处(社管处)加盖年检戳记,履行手续。同时,我厅将在江西教育网上面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

 希望各民办专修学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巩固“规范管理年”活动成果,创新发展思路,提高办学水平,为办好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民办教育作出新的努力和贡献。

二OO九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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