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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届全省百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6-04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关于“第二届全省百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补充通知

赣教体艺函〔2009〕1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

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共青团省委共同组织实施的第二届全省百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以下简称冬季长跑)开展以来,各地和学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参加冬季长跑活动,积累了成功的经验,涌现出了许多好的典型。

为推动冬季长跑活动持续、有效的开展,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典型,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全省百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08〕29号)精神,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将对开展冬季长跑活动好的市、县(区)、大中专院校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 评选表彰

评选市级单位5个,高校和中专学校按学校总数的30%评选。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依据评选条件和上报材料,结合各地、各学校工作情况进行评选;县级单位按30%比例,由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共同组织评选上报。

二、评选条件

1、冬季长跑活动组织机构健全,实施方案完整,措施具体,对基层活动支持、指导有力,阶段性检查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及时报送活动简报和工作总结。

2、认真组织起跑仪式并开展冬季长跑的宣传教育活动,起跑仪式有特色,影响面广,宣传教育活动有创意,参与范围广。

3、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相互配合、协调,共同组织本地区冬季长跑活动,学校冬季长跑普及率高,学生普遍完成长跑里程,锻炼效果显著。

4、本地区学校在冬季长跑活动网站上注册数量较多,参加网站的交流活动积极。

5、活动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评选、申报工作,力求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通过评选表彰达到调动积极因素、促进工作的目的。申报材料按附件格式和要求统一填写,并务请于2009年6月15日前报“省百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谢婷,联系电话:0791-6226708,联系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逾期恕不受理。

2、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复评与审核,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市、县(区)、大中专院校授予“第二届全省百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称号。并从中遴选出20%的市、县级单位推荐参加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开展的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冬季长跑活动优秀组织奖的评选。

附件:第二届全省百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评选申报表

江西省百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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