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抓好第十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教育部语用司印发《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协助组织第三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函》,委托国家语委《语文建设》杂志社举办“第三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并决定将此次比赛作为第十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系列活动之一。为抓好我省此项活动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有关高等院校要将此项活动列入本学校第十二届推普周活动计划,切实加强领导。在全校学生中广泛宣传、动员,并积极组织学生做好参赛准备工作。
2.大赛组织工作原则上以校为单位进行,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报名、材料的下发、答题的组织和回收工作(有关参赛办法请参照附件二)。
3.请各校确定一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并将其姓名、地址、电话及有关学生参赛情况于11月1日前函告我厅语工处。
4.联系地址:江西省教育厅语工处
联系电话:0791—8626822
联系人:陈露
附件:
一、 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协助组织第三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函
二、 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